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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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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四季青镇继续严格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扎实有序开展了各项工作。
          2022年,我镇继续依托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各项系统平台维护工作。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区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府信息1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我镇持续丰富和优化“美丽四季青”微信公众号内容界面和板块,继续通过政务新媒体形式及时发布政务、民生、服务等各类镇域信息2182条,全方位展示镇域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我镇“美丽四季青”微信公众号阅读人数1251337人次,阅读次数1922045次,公开效果进一步提升。
          2022全年共处理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其中2022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 2021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3件,行政诉讼案件13件。
          2022年,我镇继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不断优化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发布、依申请公开、部门信息协查检索等各项内部工作流程,并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4

        0

        0

        0

        0

        0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七)总计

         57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4

        0

        2

        13

        3

        0

        0

        6

        9

        3

        0

        0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平台网站主动公开公开时效性及公开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业务动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结果公示、重点任务等版块更新不够及时,同时在信息发布过程中还存在着图片未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泄露、发布主体不一致等细节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继续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高效。
          二是依申请公开及协查案件数量较大,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明确工作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查找、证据收集、答复、送达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我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555_51851/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季青镇继续严格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扎实有序开展了各项工作。
          2021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区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府信息1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动态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对照清单标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利用“美丽四季青”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镇域信息。
          2021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其中36件已按时办结,8件结转2022年度继续办理。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
          2021年,四季青镇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本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内部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门信息协查检索等各项内部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进一步做好监督保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现场解答、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告知复议诉讼救济渠道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1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3

        8

        3

        0

        1

        1

        5

        0

        0

        1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的质量及公开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对照主动公开全清单标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通过多种渠道最大限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仍然集中体现在重点村腾退、历史开发建设项目、集体经济监督管理等镇域内事项方面。申请人员仍集中在相对比较固定的被腾退人员、信访人员中,存在着大量申请、多次申请、无意义申请等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权利的情形且政府信息与村务信息、集体经济组织事项信息相互交织,导致我镇在政府信息判定、申请事项查找、答复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较多。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人民法院等业务部门的沟通和研讨,稳妥应对和妥善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及工作规范化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机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555_51851/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四季青镇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继续严格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我镇在信息公开大厅设立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栏目,并编制了《四季青镇政务公开全清单》。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不断完善,相关涉及信息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共受理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限内期进行了答复和送达。同时,按照市区有关行政执法权下沉的工作要求,我镇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及更新了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本单位职权清单、行政执法流程等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3

        1502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402

        257

        行政强制

        0

        +2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51

        592.81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3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9

        3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数量、频次、内容及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机关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与传统的新闻、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的衔接转换缺乏更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在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和规范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人员集中且存在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利的情形、占用了大量行政资源。我镇依申请公开及区政府协查事项内容集中体现在宝山村棚户区改造、门头村、田村、香山村、地铁12号线等旧村历史腾退改造项目。申请的人员多集中在相对比较固定的被腾退人、信访人员中,存在着大量申请、多次申请等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利的情形。同时,由于集体土地上腾退拆迁未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及政策标准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获取”相关标准也较难把握,加之我镇集体经济组织特殊的一级核算管理体制,导致我镇在政府信息判定、申请事项查找、答复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等业务部门的沟通和研讨,进一步明晰合理范围申请数量、申请频次等标准、以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55_51851/,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季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84366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四季青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镇在信息公开大厅设立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栏目,并编制了《四季青镇政务公开全清单》,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条,目前清单涉及信息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同时,我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对科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4

        701.07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待完善。下一步,我镇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各个环节合法合规,有效降低败诉风险。

          2.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方面认识不足。下一步,要继续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和培训。以镇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镇领导及科室人员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邀请律师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增强科室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

          3.政府信息的公开界限方面有待明确。由于我镇一级核算管理体制较为特殊,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的界限较难把握,导致我镇信息公开申请多与企业信息有关,在信息公开答复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下一步要继续加强与区信息公开指导部门、区法制办等单位的沟通,并利用网络查询汇总相关的信息公开案例,以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55_51851/,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海淀区四季青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落实《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四季青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镇确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具体科室承办、其它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咨询室,方便群众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我镇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相关培训,对信息公开规定的条文力求深入理解,准确掌握。
          二、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季青镇在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四季青学区非京籍入学指南等;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11条,做好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栏目公开,及时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
          三、2018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8年,四季青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自然村腾退改造相关信息9件,占36%;申请公开规定、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信息的7件,占28%;申其他类型信息9件,约占36%。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24件,其余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回。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16.7%; “非政府信息”的11件,占总数的45.8%,“咨询事项”的6件,占总数的25%;“已主动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2.5%。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四季青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有0件;2018年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3件(包含一二审程序,其中海淀法院一审1件,市一中院二审2件),败诉案件0件,胜诉率达100%。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变动较为频繁,工作机构建设及工作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六、进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四季青镇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相关培训,力求准确掌握信息公开的条文;并邀请专家律师为我镇领导班子和科室人员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增强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内部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及答复水平。
          三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交流,注意查找过程中的证据留存,保证答复结果合法合规。 
          四是继续扩大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以及业务动态的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海淀区四季青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四季青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镇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咨询室,方便群众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等工作。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
          二、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季青镇在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7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四季青学区非京籍入学指南等;更新内设机构类信息、领导简介信息29条,主动公开行政职责111条,发布业务动态类信息201条,及时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
          三、2017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7年,四季青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自然村腾退改造相关信息6件,占13%;申请公开规定、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信息的11件,占23%;申其他类型信息31件,约占64%。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共答复47件,其余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回。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总数的21%;“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4%;“非政府信息”的13件,占总数的28%;“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咨询事项”的18件,占总数的39%;“移交档案馆”3件,占总数的6%。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四季青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有3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2017年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4件(包含一二审程序,其中海淀法院一审1件,市一中院二审3件),败诉案件0件,胜诉率达100%。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还不够完全,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变动较为频繁,工作机构建设及工作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进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四季青镇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公开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内部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及答复水平。
          三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各环节有法可依、证据充分。        
          四是继续加强与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研讨,以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四季青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四季青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

          二、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季青镇在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2016年政府工作意见、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四季青学区非京籍入学指南等;发布四政发规范性文件1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8条;更新内设机构类信息、领导简介信息11条,发布业务动态类信息258条,及时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

          三、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6年,四季青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及清产核资相关信息的16件,占29%;申请自然村腾退改造相关信息13件,占24%;申请公开规定、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信息的10件,占18%;申其他类型信息16件,约占29%。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共答复61件(含拆分答复)。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16%;“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10%;“非本机关掌握”的4件,占总数的6%;“非政府信息”的21件,占总数的35%;“已主动公开”2件,占总数的3%,“咨询事项”,14件,占总数的23%;“移交档案馆”2件,占总数的3%,“不再重复办理”2件,占总数的3%。

          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四季青镇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及科研等方面的需要。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四季青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有7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2016年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10件(包含一二审程序,其中海淀法院一审6件,市一中院二审4件),败诉案件0件,胜诉率达100%。

          五、面临的困难

          四季青镇依申请人公开的内容集中体现在开发或规划建设、重点村腾退、清产核资等镇域内重大事项方面。申请的人员多为四季青镇本地居民,而且集中在相对比较固定的被腾退人、信访人员中;该部分申请人信息公开的目的并非用于生产、生活或者科研,而多系因对拆迁腾退、清产核资等工作不满而将其作为获取相关信息、质疑政府行为的途径和手段,存在着存在着个人多次申请、大批量申请、无意义申请等滥用信息公开权利的情形。

          此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变动较为频繁,工作机构建设及工作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进一步改进措施

          四季青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条例》要求及市区对此项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机关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涉及重点领域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和深化;

          2017年,四季青镇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内部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及答复水平;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市区下发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三级公开通知要求及《四季青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标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科、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研讨,以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四季青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

        二、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在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3条,包括2015年政府工作意见、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占总体比例的8.11%;法规文件类5条,包括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5年“两项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两大安保”决战阶段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方案、2015年减煤换煤工作实施方案等,占总体比例的13.51%;机构职能类28条,其中更新内设机构类信息16条、领导简介12条,占总体比例的75.68%;业务动态类1条,占总体比例的2.70%

        三、2015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5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比去年同期增加59件(2014年为6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香山地区腾退相关信息的16件,占12.5%;申请公开整建制农转非工作相关信息的14件,占11%;申请公开自然村地块用途、重点村搬迁规划及相关内容的共35件,占27.5%;申请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及清产核资相关信息的17件,占13%;申请公开政府制作的规定制度13件,占10%;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信息的19件,占15%;申请公开信访卷宗信息1件,其他类型12件,约占11%

        依申请公开内容统计

        内容

        单位

        数 量

        占比

        申请总数

        127

        100%

        1.香山地区腾退相关信息

        16

        12.5%

        2.整建制农转非工作相关信息

        14

        11%

        3.自然村地块用途、重点村搬迁规划及相关内容

        29

        27.5%

        4.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及清产核资相关信息

        17

        13%

        5. 政府制作的规定制度

        11

        10%

        6. 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情况信息

        18

        15%

        7. 信访卷宗信息

        1

        1%

        8. 其他

        12

        10%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共答复127件(127件已答复)。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8件,占总数的14%;“信息不存在”的50件,占总数的39%;“非本机关掌握”的16件,占总数的13%;“非政府信息”的30件,占总数的24%;“已主动公开”4件,占总数的3%,咨询事项,9件,占总数的7%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占比

        申请总数

        127

        100%

        答复数

        127

        100%

        其中:1.已主动公开

        4

        3%

          2.同意公开

        18

        14%

          3.信息不存在

        50

        39%

          4.非本机关掌握

        16

        13%

          5.非政府信息

        30

        24%

          6.咨询事项

        9

        7%

         

        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及科研等方面的需要。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有6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件(包含一二审程序,其中海淀法院一审4件,市一中院二审2件),其中败诉案件一件(全世欣案),未审结案件1件(李恒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条例》要求及市区对此项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机关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涉及重点领域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和深化

        2016年,我镇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服务。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要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作出解答。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科、区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研讨,以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复杂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2016330

        四季青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镇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 

          二、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在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总结计划类3条,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工作意见及政府工作报告,占总体比例的23.1%;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10条,多数为民生类信息,其中包括计生政策、“减煤换煤”工作、老龄工作、气象灾害工作、兵役登记通知等,占总体比例的76.9%。 
          三、201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1件申请人申请作废,大多为申请人到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公开自然村地块用途、拆迁规划及相关内容的共34件,占43.6%;申请公开南水北调工程及相关补偿政策的12件,占15.4%;申请公开群众个人信息的8件,占10.3%;申请公开镇政府及下属单位相关规划方案的3件,占3.8%;政府政策与规定10件,占12.8%;违法建设1件,占1.3%;劳动关系类4件,占5.1%;其他6件,占7.7%。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共答复85件(包括2013年底受理的7件)。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20.0%;“信息不存在”的35件,占总数的41.2%;“非本机关掌握”的7件,占总数的8.2%;“非政府信息”的25件,占总数的29.4%;“政府信息告知”的1件,占1.2%。 
          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需要。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有8件,全部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2件,法院判决驳回诉讼,维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自2008年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以来不断改进,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一是公文制作和保存程序不够严谨;二是科室对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不熟悉,存在一定的消极情绪,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查找相关资料存在一些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程序。首先,在制发公文时严格保密审查,积极探索有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定主体和方法;其次,制文时应仔细斟酌,公文中所明确事宜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第三,做好现有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避免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该有没有”的情况。

          二是加强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政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使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都能做到及时、准确和有效。

          2015年,我镇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3年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镇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

          二、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在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为方便群众查询,下述文件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总结计划类3条,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工作意见及政府工作报告,占总体比例的42.9%;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4条,多数为民生类信息,其中包括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推进网格化管理、兵役登记通知、清理可燃物活动通知,占总体比例的57.1%

          三、2013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的数量

          2013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大多为申请人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到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公开自然村地块用途、拆迁规划及相关内容的共12件,占16%;申请公开重点村腾退相关内容的共6件,占8%;申请公开南水北调工程及相关补偿政策的6件,占8%;申请公开领导个人信息的37件,占49.3%;申请公开镇政府及下属单位相关规划方案的8件,占10.7%;农转非相关政策1件,占1.3%;违法建设2件,占2.7%;其他3件,占4%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共答复67件(包括2012年底受理的申请)。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11.9%;“信息不存在”的15件,占总数的22.4%;“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5%;“非政府信息”的15件,占总数的22.4%;“政府信息告知”的28件,占41.8%

          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及科研等方面的需要。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镇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海淀区政府行政复议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行政复议申请;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2件,海淀区法院判决决定维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自2008年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以来不断改进,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数量较少,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二是对申请人以邮寄方式要求信息公开答复的方式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内容。根据2014年我镇政府工作安排,从政策类、民生类等群众关心的方面主动公开更多的信息,加大我镇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为确保申请人收到答复,我镇将统一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同时可留存收据,以便查询。

          2014年,我镇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2012年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至201212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条例》规定,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答复35件。

          二、201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2012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行政强制法),占总数的7.7%,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条,多数为民生类信息(应急无偿献血通知、兵役登记通知、手足口病防控方案、防汛抗旱工作意见、人口计生工作要点、文体工作意见、清明祭扫实施意见),占总体的比例为53.8%;总结计划类信息3条(如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23.1%;工作动态类信息2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5.4%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群众查询,上述文件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2012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大多为申请人到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提出书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开发商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协议的内容共6件,占21.4%;申请重点村腾退相关内容的共14件,占50%;申请批宅基地政策的1件,占3.6%,申请征地农转非安置信息的1件,占3.6%;其他6件,占21.4%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共答复35件(包括2011年底受理的申请)。其中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28.6%;“信息不存在”的11件,占总数的31.4%;“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2.9%;“非政府信息”的8件,占总数的22.8%;“政府信息告知”的5件,占14.3%

          针对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均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了书面或电子文件。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及科研等方面的需要。

          (三)收费情况

          2012年我镇严格执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海淀区发改委《关于贯彻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申请信息公开产生的费用进行了免除。全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复印费共计23元。

          四、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涉及的行政复议案件有6件,海淀区政府行政复议的决定均维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答复;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有1件,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条例》要求及市区对此项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机关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涉及重点领域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三是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有待加强和规范。

          2013年,我镇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工作推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至201112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四季青镇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1条,主要是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8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如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8%;工作动态类信息3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及时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四季青镇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

          其中,当面申请16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有4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集体土地性质方面的内容共8件,占40%;申请重点村腾退方面的内容共8件,占40%;申请劳动就业等方面内容共1件,占5%;其他3件,占15%

          (二)答复情况

          2011年全镇20件依申请公开,均已依法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5%

          “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20%;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15%;

          “非政府信息”的6件,占总数的30%

          “涉及第三方”的1件,占总数的5%

          “补正告知”的1件,占总数的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我镇严格执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标准,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材料费共13.5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镇涉及政府信息行政复议案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1件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1件未结案。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条例》要求及市区对此项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机关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还有待加强。

          201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继续大力推进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作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工作推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

        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我镇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行政诉讼2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四季青镇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移交纸质规范性文件11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4条,主要是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73%;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如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24%;机构职能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3%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为更好地为民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开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镇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配有电脑、打印机、资料自由索取栏,随时可通过网络查询,在主楼设置电子大屏幕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科室工作流程、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方便了阅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四季青镇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

          其中,当面申请46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有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财政支出公开内容共18件,占38%;申请土地权属和性质、拆迁安置补偿、规划等方面的内容共12件,占26%;申请拆除违法建设等方面内容共3件,占6%;申请养老保险等占3条,占6%;其他11 件,占24%。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镇47件依申请公开,均已依法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7件,占总数的57%;

          “信息不存在”的13件,占总数的28%;

          “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4%;

          “非政府信息”的5条,占总数的1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我镇办理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标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行政复议案及申诉案;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经法院审理,均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尤其在业务动态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1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多手段推动工作。要使门户网站成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阵地,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和管理的力度,为群众提供好了解本镇政府信息的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机关科室的信息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009年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一、概述

          2009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第二年,四季青镇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条例》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季青镇派懂法律、有实践经验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有效延续性;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重视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通过镇长办公会、法院旁听、向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严抓落实,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先后制定了《四季青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档案管理办法》等若干制度,及时更新《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目录、信息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开展。二是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不断改进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四季青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四季青镇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移交纸质规范性文件8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8条,主要是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72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如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4%;行政职责类办事程序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 % ;法律法规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4 %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四季青镇政府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为更好地为民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开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镇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在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资料自由索取栏,随时可通过网络查询,在主楼设置电子大屏幕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科室工作流程、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方便了阅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四季青镇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

          其中,当面申请23件,占总数的88%;通过信函提交申请有3件,占总数的12%。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建设规划、小区建设、土地权属和性质、拆迁规划等方面的内容共17件,占65%;申请养老保险、集体公积金、账目支出等占9条,占35%。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全镇26件依申请公开中,已经办结答复的有26件。其中:

          “同意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31 %,主要涉及建设规划、养老保险、土地权属、拆迁项目等方面的内容。

          “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23%,主要涉及正在研究制定的政府信息和建设协议等方面内容。

          “非本机关掌握”的3 件,占总数的11%,主要涉及土地确权及规划图方面内容。

           “非政府信息”的9条,占总数的35%,主要涉及企业、村委会村务公开以及经济合作总社等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中,该办法施行前我镇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共接受村民咨询38次,其中咨询室接待28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0人次。我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72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行政复议案及申诉案;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件,均已经海淀法院受理,作出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的判决。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季青镇政府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尤其在业务动态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

          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业务动态、办事程序等信息服务,不断丰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

          加快推进四季青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整合信息公开系统和现有OA系统,实现政府信息自动实时采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实现对四季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组织机关科室的信息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调查研究,高效率地为群众服务

          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案例和四季青镇工作实践中的难点和疑点,我们将研究案例、整编案例,为我镇、为区政府梳理分析共性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服务领导决策。

        2008年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9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便民查询台、政府信息公开索取栏等。200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我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解答咨询20人次,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向区政府提供工作建议8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专门制定了《四季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成立了以镇长为主管领导,以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领导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并明确了各自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均设有一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员。1月10日,镇长办公会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5月7日组织了全镇机关70多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6月19日,组织相关同志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内容。

          三、工作机制

          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四季青镇强化了制度建设,以制度作保障,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四季青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四季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实施方案》、《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四季青镇群体性上访

          事件应急预案》、《四季青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试行)》等制度,并结合实际,创新地设立四季青镇信息公开咨询簿,对来访咨询内容和解答做到有登记、回访。由专人随时关注和及时发现本镇的舆情动态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镇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包括领导介绍和内部机构,占总体的比例为37 %;法规文件类信息29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38%;规划计划类信6条,包括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8%;行政职责类信息13条,包括办事程序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占总体的比例为1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设有咨询室、政府信息公开自由索取栏、电子触摸屏、四季青镇报、有线电视等情况。此外,我镇在便民服务上力求创新,设立了便民查询台,以最高的效率为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便民信息查询台、自由索取栏深受百姓欢迎。至今为止,已为百姓免费查询信息100余条,提供500多份相关资料及法律书籍,纸质文件按规定移送10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形式上采取多样化,强化了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并做到信息清理和更新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信息公开范围全面、详实,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为申请人当面申请,申请人均为四季青镇村民。到目前为止,我镇尚无通过互联网、传真、信函形式等形式提供的申请。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3件申请中: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3%,主要涉及镇域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状况的信息。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6%,主要涉及开发商与四季青镇签订的协议等信息,主要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并通过保密审查确定;

          “信息不存在”的12件,占总数的37%,主要涉及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信息;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9%,主要涉及市、区文件或区档案管掌控的信息;

          “非政府信息”的14件,占总数的42%,主要涉及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法律咨询等问题;

          “无法提供”的1件,占总数的3%,涉及申请“四季青所有被征用土地征地批文”,因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拒不补正,造成无法提供;

          “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补正”的4件,占总数的12%;

          六、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暂时没有向任何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300元。

          (四)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镇与行政复议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200元。

          七、咨询情况

          2008年本镇共接受公民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现场咨询20人次。

          本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1次。其中访问量最大的是关于土地建设、社会养老、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从咨询的内容看,主要涉及农村宅基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其主要事由是某村民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获得某公司占用集体土地的协议,此案已办结。9月22日区政府已作出海政复决字[2008]5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镇政府对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我们在对待申请人的每一件依申请时,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来执行。在处理此申请时,我们做到按规定的要求书面征求涉及权益第三方的意见,经第三方书面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有关信息的情况下,镇政府才作出不予公开告知书,真正做到了依法有据,维护了政府形象。此案成为海淀区首个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申请人不服区政府作出的维持决定,已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尚需增强,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工作流程、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充实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上传信息完整、及时。

          3、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4、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的工作沟通。今年我们在难点和定性不准的问题上多次请求区政府召开协调会。6月20日,我们特邀区法制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指导工作,对依申请的情况逐一严格把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不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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