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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曙光街道办事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抓实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及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浏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年度我街道多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梳理信息公开全清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公开情况
          2022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条,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教育、民政、社区建设等内容。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时限及时答复。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社区橱窗等媒体形式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全年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建立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曙光街道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按要求定期发布和上报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有效性,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从科员到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同时街道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符合保密要求。为更好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和科长述职范畴;并持续抓好平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保证了平台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2022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的最全解读和最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引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如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差异化需求有待深入。二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仍有待深化,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升。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动态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明确公开内容与公开标准,规范公开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推进与居务村务公开有序衔接,指导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与居务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居务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针对依申请工作程序复杂、时限严格、答复规范等特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找出问题成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探索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提升依申请工作办理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将持续深化公众参与,规范民需汇集、民意监督程序,完善机制流程。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借助新媒体技术,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曙光街道街道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1年曙光街道办事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抓实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访问首都之窗及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浏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年度我街道多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梳理信息公开全清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公开情况
          2021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教育、民政、社区建设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社区橱窗等媒体形式发布各类信息520余条,全年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建立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曙光街道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按要求定期发布和上报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有效性,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从科员到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同时街道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符合保密要求。为更好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和科长述职范畴;并持续抓好平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保证了平台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2021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的最全解读和最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引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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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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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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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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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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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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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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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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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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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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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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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主动性不够强,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下一步,我街道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公众关注政府信息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登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20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培训内容根据修改后的新条例进行了解读,进行了问题解答,还进行了依申请公开的案例模拟,培训内容丰富、深刻、生动。并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分析讲解,大家能够更好的编制年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的最全解读和最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引等内容;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北京市和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教育、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社区橱窗等媒体形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520余条。
          (四)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民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信息》、《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粘贴办事指南二维码,通过扫描可以实现网上申请,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等,高效快捷的方便群众;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在辖区内各社区的宣传橱窗、LED宣传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务信息。
          9. “海淀曙光”公众号平台2020年运营数据概况:用户数量由年初的13931人增长至15493人,本年度最高粉丝量为15556;本年度共发图文1162篇,发文次数290次,产生了36.3万阅读量,平均单篇阅读量312.3,平台年度线上活动27次。
          10. “海淀曙光”公众号平台运行的“便民服务圈”,让辖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在公众号平台找到周围的服务商圈,医院诊所、药店、酒店住宿、银行金融、教育、社区服务站、餐饮、房产等“一刻钟服务圈”,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活需求。
          11.辖区内17个社区都建立社区公众号,“曙光热线”公众号平台今年主推垃圾分类工作,在这些公众号上发布活动信息,通知通告,社区动态和居民互动等栏目,将政务公开与服务更好的融合。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60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时限及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3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406

        144

        行政强制

        0

        +2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8

        324.27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信息更新不及时,对全清单项目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发布及时性不强。仍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大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公开力度,发布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情况及社区便民服务日活动通告,将政务公开与服务融合。下一步将加强与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及时收集信息,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登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832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19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培训内容根据修改后的新条例进行了解读,进行了问题解答,还进行了依申请公开的案例模拟,培训内容丰富、深刻、生动。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的最全解读和最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指引等内容;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北京市和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教育、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社区橱窗等媒体形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500余条。

          (四)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信息》、《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粘贴办事指南二维码,通过扫描可以实现网上申请,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等,高效快捷的方便群众;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在辖区内各社区的宣传橱窗、LED宣传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务信息。

          9. “海淀曙光”公众号平台2019年运营数据概况:用户数量由年初的12049人增长至13931人,本年度最高粉丝量为13938;本年度共发图文1018篇,发文次数268,产生了320087阅读量,平均单篇阅读量314.4,平台年度线上活动25次。

          10. “海淀曙光”公众号平台运行的“便民服务圈”,让辖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在公众号平台找到周围的服务商圈,医院诊所、药店、酒店住宿、银行金融、教育、社区服务站、餐饮、房产等“一刻钟服务圈”,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活需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50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1件按照时限及时答复,还有2件等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150.61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及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新条例的学习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尚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要求,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登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8323。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结合2018年度工作,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832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在出现人员调整等情况下,能够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18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4次。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同时,街道专门组织信息公开部门学习了《关于落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北京市、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和“海淀曙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1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社区橱窗等媒体形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5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粘贴办事指南二维码,通过扫描可以实现网上申请,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等,高效快捷的方便群众;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在辖区内各社区的宣传橱窗、LED宣传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务信息。

          9.“海淀曙光”公众平台2018年运营数据概况:用户数量由年初的11705人增长至12073人,本年度最高粉丝量为12127;本年度共发图文980篇,发文次数256,产生了290850阅读量,平均单篇阅读量296.5,平台年度线上活动23次。

          10.“海淀曙光”公众平台今年还新增了“便民服务圈”的功能,辖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在公众号平台找到周围的服务商圈,医院诊所、药店、酒店住宿、银行金融、教育、社区服务站、餐饮、房产等“一刻钟服务圈”,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活需求。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50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照时限及时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等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街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不足

          对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发挥的功效也越来越显着。各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条例》来实施的工作,需引起格外的重视,假如处理不当,则会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因此,需要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不但要对国家政策做到及时掌握,还要不断学习相关知识和案例。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23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36

        截至2018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1671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2019年03月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在出现人员调整等情况下,能够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17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能够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同时,街道专门组织信息公开部门学习了《关于落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北京市、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行政职责、重点领域、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1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粘贴办事指南二维码,通过扫描可以实现网上申请,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等,高效快捷的方便群众;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62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照时限及时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等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街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不足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文说明》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及时地公开意识还不强。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7年12月31日前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35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358

        截至2016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898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353

        电话咨询数

        232

        网上咨询数

        5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在出现人员调整等情况下,能够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16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能够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同时,街道专门组织信息公开部门学习了《关于落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北京市、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4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8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63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街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不足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文说明》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及时地公开意识还不强。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

        截至2016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911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368

        电话咨询数

        242

        网上咨询数

        4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在出现人员调整等情况下,能够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街道各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经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由街道专人对信息进行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2015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主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能够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了解,在街道门户网站学习园地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内容;同时,街道专门组织信息公开部门学习了《关于落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了《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和《曙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北京市、区委的有关要求,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曙光街道全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曙光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开信息涵盖曙光街道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生宣传、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街道“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公示等内容。通过街道服务大厅LED大屏发布社会救助、综治维稳、创文动态、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8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1.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咨询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街道各类政府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开设咨询台,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信息。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北青社区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7.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通过口头和电话已接受群众各类信息咨询62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街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不足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文说明》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及时地公开意识还不强。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5年12月31日前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24

         截至2015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911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次

        388

         电话咨询数 

         次

        232

         网上咨询数 

         次

        3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20151231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在2014年上半年还开通了曙光街道门户网站;为加大创文工作的宣传力度及知晓率,开通了“魅力曙光”智能手机应用平台。截至2014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14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报纸、“魅力曙光”手机应用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14年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信息内容涵盖曙光街道综合治理、APEC服务保障、城市环境治理、应急防汛、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单独两孩、民政、社区建设等街道各类工作动态以及街道的“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的公示等情况。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发布街道各类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152条。在“魅力曙光”智能手机应用平台上发布街道各类创文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136条。

          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中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4%。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曙光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在曙光街道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让辖区居区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街道的各类信息。

          3.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4.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5.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6.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2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5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和领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努力协调街道各相关部门,把社会重点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的给予公开。

          (三)加大依申请公开问题的研究,到有经验的街、镇学习依申请公开的先进经验,为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不断更新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曙光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进一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4年12月31日前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9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1

        截至2014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877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29

        电话咨询数

        12

        网上咨询数

        1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13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13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88%。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4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曙光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进一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3年12月31日前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3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33

        截至2013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765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6

        电话咨询数

        3

        网上咨询数

        0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12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12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减少一人。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2年12月31日前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6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9

        截至2012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736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1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11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11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1年12月31日前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1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8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83

        截至2011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667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2

        网上咨询数

        0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10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10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9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1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10年12月31日前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9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99

        截至2010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484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5

        网上咨询数

        0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12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888919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部门设在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09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2009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曙光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曙光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曙光街道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9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 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并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窗口,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街道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5人次,占总数的100%

          街道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75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曙光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及落实力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信息为20091231日前所生成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09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9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2

          截至20091231日已公开的信息数

          

          285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5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275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12月3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海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nb_51875/)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电厂西路一号);联系电话:010-88891953;传真:010-88891953;邮箱:hdsgjd@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触摸屏,配置了专用查询电脑。截至200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曙光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按时完成2008年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98%;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2%;行政职责类信息4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21%;业务动态类信息1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68%。

          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先审查后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我街道采取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街道的工作,并参与到街道的建设中来,共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曙光而出谋划策。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街道办事处在“首都之窗”网站、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经审核允许公开的各类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 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作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通过触摸屏发布我街道信息,并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窗口,配备信息公开查询电脑,以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3.街道在办事处大门外设置了政府信息宣传栏,定期更新信息。

          4.通过区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区督察网等专业系统回答群众提问的相关信息。

          5.街道办事处向《海淀报》等媒体报送信息,向区档案局移送相关档案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街道编制了《曙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居民浏览、申请信息;同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监督、投诉提供便利,并由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确保信息发布渠道多种多样,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

          “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的1件,占总数的33.3%,主要涉及小区配套设施何时解决等问题。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33.3%。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33.3%。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述3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来自同一居民,该居民为四季青镇回迁农转非退休人员。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均为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街道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及落实力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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