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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继续?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4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8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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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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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4 |
0 |
1 |
0 |
5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9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39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3 |
10249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408 |
288 |
|
行政强制 |
0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654.1264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9年,我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截至2019年底,中关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信息公开大厅设立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和重点领域等6个栏目,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公布利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条,修订了机构职能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完成行政职责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公开,完成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等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的公开工作,发布地区招聘人员需求信息,完成移动端公众号的建设及日常信息发布,组织发布包含地区新闻、通知公告、党建动态、政策动态及生活提示,全年发送403篇微信,共推送199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一次,举办专题培训一次,接受培训人员共60人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时办结。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数0件,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数0件。
我单位确立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其它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和对其他科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予以监督整改。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及时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674.58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办理方式。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完善公开形式,按期办理各类申请,力求为民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备案及登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41_51837/)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2618584。
(2019年3月)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618584。
一、概述
2018年度,中关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中关村街道专门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两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至2018年底,中关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条,修订了机构职能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完成行政职责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公开,完成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须知等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的公开工作,发布地区招聘人员需求信息,完成移动端公众号的建设及日常信息发布,组织发布包含地区新闻、通知公告、党建动态、政策动态及生活提示,全年发送495篇微信,共推送150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一次,举办专题培训一次,接受培训人员共60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95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众可以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8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0件,申请办结数0件,申请答复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中关村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一名,兼职人员两名。
(二)经费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计使用0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8年度,中关村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20余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0.45%;电话咨询219人次,占总数99.55%。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中关村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工作任务有所加重、工作成绩有所进步,但公开的方式方法、可读性、便利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第一、进一步拓宽公开维度,宣传维度,提高公民参与度。除传统宣传方式外,还要抓好街道公众号、网站和新媒体集约整合,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第二、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和互动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作用,听取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第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增强专业人才保障,大力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中关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2018年3月)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618584。
一、概述
2017年度,中关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完善制度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中关村街道专门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两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至2017年底,中关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条,修订了机构设置、社区服务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完成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工作,完成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的公开,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的公开,对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开,完成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地区招聘人员需求信息,完成移动端公众号的建设及日常信息发布,组织发布包含地区新闻、通知公告、党建动态、政策动态及生活提示,目前已完成信息发布596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一次,举办专题培训四次,接受培训人员共390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00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众可以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2件,申请办结数2件,申请答复数2件,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中关村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一名,兼职人员两名。
(二)经费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计使用0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五、咨询情况
2017年度,中关村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7人次,占总数28%;电话咨询42人次,占总数69%;网上咨询2次,占总数3%。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中关村街道收到行政诉讼数量1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办理方式。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完善公开形式,按期办理各类申请,力求为民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中关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
(2017年3月)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627008。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关村街道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6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6年度,中关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修订了机构设置、社区服务等相关信息;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6年度,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35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1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0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12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关村街道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答复2件,申请办结2件,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中关村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经费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计使用0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五、咨询情况
2016年度,中关村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人次,占总数26%;电话咨询17人次,占总数74%。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针对中关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一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办理方式。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按期办理各类申请,力求为民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中关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
(二〇一六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627008。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5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5条;修订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5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1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5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25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855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机构职能23条;法规文件13条;规划计划类1条;行政职责12条;业务动态类80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5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15%;电话咨询17人次,占总数85%。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一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589744。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4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5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1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1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170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机构职能16条;法规文件8条;规划计划类1条;行政职责7条;业务动态类138条,(包括工作动态97条,会议动态24条,政务动态1条,培训动态4条,资金动态3条,廉政动态1条,社会公益2条,其它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5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37%;电话咨询5人次,占总数63%。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一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8262344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3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4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1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36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139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规划计划类2条,占总体比例为1.44%;业务动态类137条,部门动态135条,包括工作动态115条,会议动态14条,培训动态3条,资金动态1条,结果公示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总体比例为98.56%。
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4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50%;电话咨询3人次,占总数5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8262344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2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9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6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1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54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111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法规文件类14条,包括规范性文件14条,占总体比例为12.61%;业务动态类97条,部门动态95条,包括工作动态75条,会议动态2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占总体比例为87.39%。
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6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50%;电话咨询4人次,占总数5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8262344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1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9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7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2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63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235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法规文件类2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1条,占总体比例为0.85%;业务动态类233条,部门动态231条,包括工作动态214条,会议动态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占总体比例为99.15%。
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7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40%;电话咨询6人次,占总数6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8262344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10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9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60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5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5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2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0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60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2人。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50%;电话咨询4人次,占总数5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5428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09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9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72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20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2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其中移送纸质文件8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136条全文电子化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包括内设机构6条,占总体比例为4.41%;法规文件类8条,包括规范性文件8条,占总体比例为5.88%;业务动态类122条,包括部门动态2条,工作动态97条,会议动态18条,培训动态1条,工作总结4条,占总体比例为89.71%。
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及业务动态类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72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3人,兼职人员5人。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40%;电话咨询6人次,占总数60%。
本街道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51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咨询情况统计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街道办公室,电话6254285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截至200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年度,我街道在领导高度重视的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起步、宣传、开展等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施行,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编制了《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关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规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了申请有准备;建立了各项基础性、规范性制度9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本年度,我街道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材料780余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20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20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220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20张。街道设专门场所,方便公众领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街道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包括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5条,领导介绍9条,机构设置12条,占总体比例为34%;法规文件类5条,占总体比例为6%;规划计划类3条,占总体比例为4%;行政职责类0条,占总体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46条,包括工作动态30条,突发公共事件8条,工作总结8条,占总体比例为56%。
从信息公开类别数量来看,占总体多数的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及机构职能信息。公众可以很方便的从网上查找到街道领导介绍、街道机构体系、街道职能权限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作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窗口,使公众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问题的解决进度和状态。
本年度,我街道公开多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社区服务》向群众公开了服务咨询项目;《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向公众公开了计划生育的职责范围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向公众公开了街道社保所的服务项目及职责等。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逐一赘述。总体来看,此类信息的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况权,提高了我街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方便公众网上查询;第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公众可以及时免费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材料;第三、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室并责成专人负责;第四、印制发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街道印制了发放了780余份宣传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申请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街道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3人,兼职人员5人。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57%;电话咨询3人次,占总数43%。
本街道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9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里程碑式的标志。街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是初期阶段,势必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目的在于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公民参与。我们总结半年来宣传材料的发放情况,公民咨询情况等,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普及,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企业、组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内容、流程。
第二、拓展公开形式,力求为民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理方式。我们计划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公开形式,例如添置电子屏幕,报纸、广播等形式公开等,
第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信息的备案及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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