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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规划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责任。
          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具体场所,专项负责相关事务性工作。分局内部形成明晰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牵头科室、承办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分局主要领导阅件、专题研究等成熟机制,快速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回应申请人诉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强化全流程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
          (二)深化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宣传。
          结合信息公开相关主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知晓度。针对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法培训,提升全局整体信息公开水平。通过安排法官、律师、业务骨干授课,对具体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分局结合规划自然资源业务的特点,对辖区群众和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提升对相关法规常识性了解,对信息公开申请人也做耐心解释。
          (三)强化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利用政府官网、政务大厅等渠道,及时主动发布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政府信息,重点涉及本辖区内规划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等内容,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针对已纳入主动公开范围的征地、规划许可等事项,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度。结合不动产登记、规划审批等高频事项,线上主动公开申办指南,线下制作宣传展板和一次性告知书,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申办相关事项。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证相关网站访问畅通,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公开效能。
          规划自然领域涉及的业务种类多、链条长,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大、范围广,分局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规范高效办理。申请环节,注重采取电话、当面等形式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介绍规划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确保申请人准确规范表述申请内容。办理环节,强化全流程跟踪办理,建立工作台账,逐件明确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及时提醒经办人按期答复,杜绝超期答复、遗漏答复的情况发生。送达环节,通过与申请人沟通,确认邮寄送达的地址和答复结果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9.9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2

        22

        0

        0

        0

        3

        7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8

        0

        0

        0

        0

        6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5

        12

        0

        0

        0

        2

        4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2

        0

        0

        0

        0

        0

        4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5

        15

        0

        0

        0

        0

        3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8

        3

        0

        0

        0

        0

        3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1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02

        30

        0

        0

        0

        3

        8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2

        0

        2

        0

        0

        2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规划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扩大。考虑到我局很多事项带有很强的专业性,申请人很难准确表述,给相关政府信息申请造成不便。二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高频次相同政府信息的申请,向主动公开转化效率较低,降低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规划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紧密结合分局年度普法计划,充分发挥各科室业务骨干作用,利用政府官网、不动产登记大厅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信息公开申请环节,安排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指导,设置常识性问题解答,便于申请人准确高效申请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加大数据分析,统计高频相同政府信息申请情况,积极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沟通,力争将条件成熟的依申请事项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4件,总金额为184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1840元。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五化”为目标(组织设置科学化、主动公开常态化、办理流程规范化、业务学习制度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坚持“五点”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把握“依法行政”要点。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专题学习、以会代训、外送培训等方式,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全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会议5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22次,组织参加视频网上在线培训5次,现场授课专题辅导3次,累计培训155人(次),增强了全局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抓住“主动公开”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分局信息公开接待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制作悬挂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公示栏、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宣传板,借助开展“地球日”、“土地日”等活动,宣传土地政策,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我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466条,发布工作动态类160条,完成业务类公示318条,不动产类公示4137条,行政执法类公示4条,区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4条,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海淀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功能。年初按时发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中完成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检查和整改,实时更新了202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三是破解“规范答复”难点。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规自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及时修订分局《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细化完善了办理流程,补充增加分局OA系统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受理窗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真诚真心为民,依法依规办事,2021年分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73件(分局受理947件,委、区转办326件),工作中坚持求细、求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受理工作不间断,受理率、回复率达到100%,确保了及时受理、按期答复。
          四是回应“拆迁腾退”热点。受理部门从全局出发,注重从源头上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实现定纷止争,降低行政败诉风险。高度重视群众关注征地腾退的焦点、热点问题,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好与重点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接待和解答,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受理窗口将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点一滴见真情,贴心服务解难题,用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4次收到群众锦旗和感谢信。
          五是防范“行政败诉”险点。着眼降低行政败诉率,深入梳理业务工作风险点,加强信息公开答复(文件)的合规性、准确性审查,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求细求实、及时高效,减少工作失误,降低败诉风险。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对信息公开申请中敏感、疑难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到客观真实、答复有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按照工作程序和法律规定办理,办件过程中留档取证,诉讼提供有利证据,降低败诉风险。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19件,其中行政诉讼6件,行政复议1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1

         326

         0

        0 

        0

        0 

         9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8

         0

         0

        0 

        0 

        6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9

        300 

         0

        0 

        0

        0 

        7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9

         0

         0

        0 

        0

        0 

        1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8

        26

         0

        0 

        0

        0 

        1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21

        326

         0

        0 

        0

        0 

        9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1

        8

         0

         0

        0 

        0 

        6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5

        1

        13

        2

        0

        3

        1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步,但对照各级指示要求和广大群众诉求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有待提高。在主动公开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动性还有所欠缺,在公开的时限性上把握不够严,贯彻落实工作的标准不够高;在依申请公开上,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把关不够严,问题诉求分类分辨不够有力,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工作协调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办理,但对一些比较复杂及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公开件,有时处理上还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答复时限,确保及时有效答复申请人。
          三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接待一些来访的申请人时,涉及一些信息档案内容专业性较强,非业务人员解读不到位,受理人员在陪同申请人查阅档案时,无法准确回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不利于有效沟通,容易导致申请人对我局工作不认可,并可能引发后续的法律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了以下改进: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坚持“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规定,加大主动公开领域及范围,让群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适时邀请专家举办讲座,鼓励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培训活动,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法律审查。充分发挥分局法律顾问作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各个环节,经办人员积极会同法律顾问研究,做到行政行为得当,答复内容有理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法制科(依申请公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彰化南路五路商务东楼)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邮政编码:100097,联系电话:67412106(主动公开)、67412068(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hdgtxxgk@163.com。
          我局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法律为依据,依法规范、稳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工作,严格把握收费依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流程。2021年共发出15件收费通知书,应收信息处理费64710元,实收7980元,其中8人(次)放弃交费(申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在加强制度落实、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沟通协调的“三强”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稳步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工作中主要围绕“五化”目标聚焦发力:
          一是机构设置科学化。规划、国土合并后,着眼申请数量多、答复时限急、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按照规自委《关于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机构整合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规划国土均有懂业务、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受理部门坚持从源头上开展工作、化解矛盾,通过劝解、解释、引导等方式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实现定纷止争。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受理工作人员真诚真心为民,依法依规办事,全年受理、送达上千件实现“零失误”,受理率、回复率达到100%,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受理工作不间断,用专业素养和良好服务赢得了群众理解信任,两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主动公开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按照市、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和门户网站两个平台,加大以城市规划和征地信息为重点的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对海淀自然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顺利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实时更新了202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按时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办理流程规范化。根据机关机构整合、办公地点迁移等情况,以新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规自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及时出台《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修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完善OA系统答复模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规范办理程序,细化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实施“归口办理、专人负责、部门协作、统一答复”,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四是档案管理标准化。为应对近年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案件增多的压力,进一步增强履职证据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较为规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分局OA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据档案、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数据台账,分门别类、编号管理,注重平时资料积累,记录完善相关数据,确保需要时查找档案准确、方便、快捷,全年形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档案16本、915份。
          五是业务培训制度化。高度重视培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专题学习、以会代训、外送培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会议6次,“会前学法”4次,视频网上在线培训5次,现场授课专题辅导2次,累计培训158人次,增强了大家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2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69

        0

        1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9

        215.6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6

        81

        0

        0

        0

        0

        7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8

        0

        0

        0

        0

        6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0

        41

        0

        0

        0

        0

        4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2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18

        0

        0

        0

        0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35

        20

        0

        0

        0

        0

        25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6

        81

        0

        0

        0

        0

        7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1

        8

        0

        0

        0

        0

        6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4

        10

        2

        0

        0

        1

        3

        2

        0

        4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时限问题。由于申请数量多、工作量大,承办人时间把握不够紧,答复结果移交受理部门晚,有时快到期了才提出延期申请,导致超期答复的风险。二是沟通问题。内部沟通不够及时,外部沟通不够深入,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答复质量。三是程序问题。工作中,有时随意性大,退件不按流程办,补正口头通知受理部门,不出正式补正告知书,造成了本可避免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法律风险。
          针对问题,我们做了以下改进:一是强化超前意识。承办科室办理结果要在到期3日前移交受理部门,受理部门收到答复后,尽快完成系统答复、通知申请人取件或邮寄投送。对于需要延期答复的,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延期,防止超期答复。二是强化协作意识。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求细求实、及时高效,减少工作失误,降低败诉风险。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对信息公开申请中比较敏感、疑难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到统一口径、答复有据。三是强化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明确答复时限、内容、保密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机关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法制科(信访信息公开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彰化南路五路商务东楼)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一层113室。邮政编码:100097,联系电话:67412068,电子邮箱:hdgtxxgk@163.com。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根据《条例》、《规定》和《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五化”目标(组织设置科学化、主动公开常态化、办理流程规范化、业务学习制度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着力在“三强”(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利用网站和首都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北京市海淀区城市规划信息和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持续加大对重大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解读力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和门户网站两个平台,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分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情况
          2019年,我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169条;设置2个专题栏目“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海淀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布工作动态类326条。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海淀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运行正常,推出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功能,实时更新海淀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制度,大厅概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等,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按时发布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2、公开渠道及重点内容
          根据《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我局通过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海淀区城乡各类规划、公示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还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预算拨款情况;围绕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主动公开违法建设执法情况3条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项目招标公告、中选公告和合同交易等信息12条。
          3、咨询情况
          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78件,其中审核受理1013件,现场解答各类咨询后不予受理1165件,确保了公民对海淀区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全年分局共计接收信访件6288件次,其中,北京市信访信息系统653件次;纸信339件次;网信195件次;来信、来访119件次;接诉即办平台5635件次;受理1781件次;不予受理3854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45件(分局受理1013件、区政府和市规自委转办132件),比去年同期(768件)增长49%。其中,当面申请538件,占总数的46.9%;以信函形式申请435件,占总数的37.9%;通过网络申请93件,占总数的8.3%;以传真形式申请79件,占总数的7.1%。按期答复1118件,其中“同意公开”557件,占总数的49.8%;“信息不存在”341件,占总数的30.5%;其他类220件,占总数的19.7%。其他类包括“已主动公开”29件,“同意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23件(行政执法22件、涉密1件),“非本机关掌握”1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4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86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规自分局合并挂牌成立后,认真落实市规自委《关于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的通知》和《关于抓紧做好机构整合后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配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了规划和自然资源均有懂业务、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为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提高答复的准确性,我们积极适应整合后业务繁杂、时效紧急的新要求,以新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规自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指南,对照法律法规和细则条文修改改善、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实施“归口办理、专人负责、部门协作、统一答复”,逐步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抓住新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利契机,组织召开《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暨业务培训会,3次更新《海淀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修订完善分局OA系统26种答复模板,印发了《条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等资料,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办理环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分局设立了“局长信箱”、“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分管领导和部门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答公众问题,解读有关政策;加大海淀区城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围绕海淀城市分区规划修编、轨道交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查处违法建设等主题,在新闻媒体适时刊发系列稿件,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目前,我局共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设立信息查阅点1个,设立监督部门1个(分局纪检办公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全年累计召开信息公开相关的会议8次,举办各类培训班5次,累计接受培训228人次。两局整合后及时出台《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办公地点、邮箱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更新发布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市和区人民政府式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完成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按时发布了海淀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

        3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

        +2

        98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8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597.495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9

        636

         0

         0

        0 

        0 

         1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7 

         523

        0 

         0

         0

         0

        9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2 

         0

         0

         0

        0 

        0 

        2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21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22

         0

         0

        0 

        0 

        22

        3.补正后内容仍不明确

        2 

        55

         0

         0

        0 

        0 

        5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5

         0

         0

        0 

        0 

         15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9

        636

         0

         0

        0 

        0 

        11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1

         0

         0

         0

        0 

        0 

        6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1 

         

         

        9 

        32 

         7

         0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我局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社会关注度高,目前主动公开内容及范围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高不下。二是答复难度大。申请内容繁杂,且部分申请内容表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答复难度大。三是申请人要求信息公开随意性强,缺少明确的约束制度,浪费政府资源。增加了基层工作压力,对在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答复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主动公开。让群众便捷的获取信息是根本的破解之策,市区联动加大主动公开领域及范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适时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土地宣传日等加大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指导业务部门加强与我委相关处室及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取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答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会同信息办进一步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机关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法制科(信访信息公开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彰化南路五路商务东楼)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一层113室。邮政编码:100097,联系电话:67412067,电子邮箱:hdgtxxgk@163.com。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2020年1月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机关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及收费情况,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法制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12号楼国土海淀分局四层406;邮政编码:100037;联系电话:88339308;电子邮箱:hd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机关根据《条例》、《规定》和《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首都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北京市海淀区城市规划信息和国土资源管理信息,持续加大对重大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解读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和门户网站两个平台,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门户网站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分局执行情况检查评比中综合排名第二。

          二、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围绕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主动公开违法建设执法情况4条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项目招标公告、中选公告和合同交易等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我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108条(含原规划分局、原国土分局及信息公开专栏);创建2个专题栏目“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海淀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布民意征集3条,共有4113条反馈。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海淀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运行上线,推出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功能,实时更新海淀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制度,大厅概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等,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按时发布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二)公开渠道及重点内容

          2018年,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海淀区城乡各类规划、公示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还按要求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预算拨款情况。二是加大海淀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分局领导通过“局长信箱”、“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及时回答公众问题,解读有关政策;围绕海淀城市分区规划修编、轨道交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查处违法建设等主题,在新闻媒体适时刊发系列稿件,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发布。

          (三)咨询情况

          2018年,我机关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公开接待室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278件,海淀区96181非紧急救助平台转办2940件次,受理1498件次,不予受理1442件次,局长信箱办理107件次,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和反馈。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8件,其中审核受理768件,现场解答各类咨询后不予受理570件,确保了公民对海淀区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68件。其中,当面申请387件,以信函形式申请372件,通过网络申请7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9件。

          (二)答复情况

          2018年我机关共制作答复信息公开告知书768件。其中, “同意公开”557件,占总数的72.5%,“信息不存在”198件,占总数的25.8%;其他类13件,占总数的1.7%。其他类包括“已主动公开”8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本机关掌握”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五、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人员:我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8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人,兼职工作人员15人。

          (二)收费:根据法律规定,2018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总额为0元。

          六、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

          目前,我局共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设立信息查阅点1个。全年累计召开信息公开相关的会议7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累计接受培训118人次。两局整合后及时出台《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办公地点、邮箱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等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诉讼4件,胜诉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5件,胜诉5件,全年实现了“零败诉”。全年没有出现信息公开被投诉。

          八、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总结分析去年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申请数量多。规划、国土合并后,涉及群众得益的政府信息社会关注度高,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大幅攀升。二是答复难度大。申请内容繁杂,有的申请内容表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答复难度大。三是法律风险高。由于申请数量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答复,对时间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适时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土地宣传日等加大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由于业务部门从事的均是实务性很强的具体行政工作,而对指导这些具体行政工作的立法本意、政策导向很难有宏观性的认识和把握,应加强与市局、区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得到上级机关的指导,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会同信息办不断优化、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系统。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度)(详情见附件)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

        2017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委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及收费情况,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会议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我委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地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信访与信息公开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政编码:100045;联系电话:68056699;电子邮箱:xxgk@bjghw.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委根据《条例》、《规定》和《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首都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首都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加大对重大城乡规划政策的解读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做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4842条(含原规划委、原国土局及信息公开专栏),制作并公开行政规范类文件信息3条,通过市规划委“北京规划”官方微博发表各类博文资讯1752篇,网友访问量达到6.1万余次,网友评论留言0.4万余条,拥有粉丝17.1万人。 

          

         

          (二)公开渠道及重点内容

              2017年,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官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首都城乡各类规划、公示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还按要求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预算拨款情况。二是加大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委主要领导3次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专题节目,回答公众问题,解读有关政策;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通州副中心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查处违法建设等主题,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新华网、千龙网等多家媒体刊发系列稿件,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发布。三是通过“北京规划”和“国土北京”官方微博和广大市民互动交流,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澄清不实报道。四是开通了“北京规划国土”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发布政务微信115篇,官方微信阅读总量达到63万余次,并且被多家媒体转载刊登。 

          (三)咨询情况

          2017年,我委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公开接待室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098件。为提高服务质量,还开通了两部工作电话来电转移功能,保证随时接听市民群众来电,有效保证了服务质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全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968件。其中,当面申请6787件,以信函形式申请3702件,通过网络申请47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9件。 

          

         

          (二)答复情况 

          2017年我委共制作答复信息公开告知书10178件。其中,“同意公开”的6333件,占总数的62%,“信息不存在”的2868件,占总数的28%,其他类977件,占总数的10%。其他类包括“已主动公开”的15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0件,“不予公开”的337件,“非本机关掌握”的17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46件和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人员: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07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9人、兼职68人。 

          (二)收费: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我委(含原规划委、原国土及所属分局)2017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总额为19347.9元。本年度依申请收费无减免情况。 

          五、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 

          目前,我委共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35个(目前委属规划和国土分局还未合并),设立信息查阅点35个。全年累计召开信息公开相关的会议39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5次,累计接受培训1800人次。研究出台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委工作流程,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好、 更优质的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办公地点、邮箱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六、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等情况 

          2017,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诉讼案78件,其中胜诉49, 被纠错4,其它情形2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188件,其中胜诉114,被纠错41件,其它情形33件。全年没有出现信息公开被投诉。 

          七、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总结分析我委去年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结果方面还不到位,造成我委信息公开申请量居高不下。二是答复告知文书格式内容不够统一规范。三是在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送达环节上不够及时到位。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我委对行政许可结果,特别是“一书三证”附件附图的主动公开的研究探讨,争取早日实现此类完整信息的主动公开。二是按照我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检查督促等办法,进一步统一规范答复告知文书的要素。三是开发短信告知申请人的程序,确保补正告知和领取信息告知能够及时准确送达申请人。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度)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8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8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1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84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75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0968 

          1.当面申请数 

           

             6787 

          2.传真申请数 

           

             33 

          3.网络申请数 

           

             446 

          4.信函申请数 

           

             3702 

          (二)申请办结数 

           

             10178 

          1.按时办结数 

           

             9248 

          2.延期办结数 

           

             930 

          (三)申请答复数 

           

             1017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5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33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1 

          涉及商业秘密 

           

              6 

          涉及个人隐私 

           

              2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3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6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6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88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4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18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14 

          (二)被依法纠错数 

           

             41 

          (三)其他情形数 

           

             33 

          五、行政诉讼数量 

           

             7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25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19347.9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0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9 

          2.兼职人员数 

           

             6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9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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