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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级夯实工作责任
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责任部门,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到位。
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部门,安排办公室副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法制科作为依申请公开的牵头部门,安排资深业务人员主抓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落实信息公开职责。组织人事科、宣传科、执法协调一科、执法协调二科等职能科室作为责任部门,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
(二)落实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区城管执法局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核;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强化日常督促检查,主动与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沟通,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提醒整改。
(三)突出重点,注重公开内容全面、准确
一是重点任务事项公开。2022年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按季度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季度任务推进平稳有序,阶段性统计数据清晰、准确。
二是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分工,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属性的具体范围,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全清单。做好各类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双公示”“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更新工作动态;有序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使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海淀城管来了”公开政务信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合法性、合规性。2022年累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期给予答复。
(四)加强培训交流,提升工作能力
区城管执法局通过会前学习等方式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识。组织内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开展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协力共进。积极参加区级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主动与区政务服务局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答复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8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信息公开执行过程中,一方面随着科室业务的调整和城管执法局职能的变化,导致部分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需要牵头科室提示才能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完成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受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影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在岗位调整后,对信息工作的要求掌握不全面,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在实践中的灵活应用。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岗位职责,通过会前学习、工作群提示等方式及时传达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提升主责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专题研讨、邀请法律顾问指导、现场实操等方式,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单》0件,总金额0元;实际缴费0件,总金额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75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1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1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1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淀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了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考核指标,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统计汇报等管理工作。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分工和流程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最新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和行政机构改革的变化,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工作流程。一是调整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二是强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肃性,要求所有信息经过审核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后才能发布。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汇总通报。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通过公务员线上培训、工作会、党小组学习和开小灶等一切机会见缝插针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文件精神,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识。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结合疑难事项进行研讨、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局进行业务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全面、准确的公开内容。
一是严格按照“五公开”原则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单位职责编制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全清单,并根据全清单及时在对应的渠道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7条。重点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和行政检查“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5批次1380条、双随机抽查信息5批次865条。
二是确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依据、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登记台账,确保“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落在实处。
三是有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2020年预算“十二表十二说明”、2019年决算“十表二说明一报告”切实做到政府行政机关收支透明。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3 |
0 |
128873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 |
-7 |
4498 |
|
行政强制 |
20 |
+2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55 |
3318.01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3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2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7 |
13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格式还有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错、漏字,字号字体不统一,段落行距变化等错误。
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业务按照行政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调整。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后台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和前台巡查巡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养培训工作。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随着海淀区行政体制改革,我局工作职责发生了变化。我局将按照新调整的职能及时调整依申请公开业务,避免出现越权、无效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521_51820/auto4521_55026/auto4521_55068/)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5室;联系电话:010-82785802;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邮编:10019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淀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5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
(一)强化领导,筑牢组织基础
海淀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主管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并逐级抓好落实。
海淀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其中专职人员1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人员宣传科2人(科员)、法制科1人(科员)、组织人事科1人(科员)、财务科1人(科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落实制度,规范办理流程
海淀城管执法局为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每年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核和发布环节、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的规范,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信息经过审核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后才能发布,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三是继续执行信息公开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日常督促检查。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海淀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识。全年共有698余人次参加局内培训。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结合疑难申请进行研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局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答复水平。
(四)突出重点,注重公开实效。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事项公开。公开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小广告、渣土车泄漏遗撒、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5方面信息共29条。二是重点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和行政检查“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1批次10111条、双随机抽查信息12批次5235条。三是有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预算“十表十二说明”、决算“七表三说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四是针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积极进行回应,全年共回应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共12件,10件办结。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海淀城管执法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5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9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51批次10111条行政处罚信息、12批次5235条双随机执法抽查信息。中央级主要媒体刊发播报新闻32条,市级主要平面媒体刊发城管新闻稿件181条,新媒体刊发172条,北京新闻广播、北京交通广播及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共播发131条,市级电视台播发215条。区级主要媒体刊发播报新闻426条。10月份组织“为城市减负,为发展赋能”海淀城管政务开放日活动,30名各界代表参观二河开地区治违成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3 |
0 |
206109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1 |
+8 |
64723 |
|
行政强制 |
13 |
+7 |
5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99.16 |
三、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申请情况
1.2019年海淀城管执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2018年度结转申请0件,结转2020年度的申请0件。
2.法人企业申请7件,自然人申请16件。当面申请20件,信函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
(二)答复情况
1. 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8件;
2. 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
3.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4件;
4. 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7件;
5. 不予处理的政府信息1件;
6. 其他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6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6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7 |
6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未办结,结转2020年度)。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不足之处:一是动态类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便民服务程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开展页面巡视,督促信息更新。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程序,确保申请途径畅通,推荐申请人使用电子邮件、邮寄等不见面申请方式。普通政府信息协查时间由7天缩短至5天。平均答复时间控制在7天以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521_51820/auto4521_55026/auto4521_55068/)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5室;联系电话:010-82785802;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hd.gov.cn)。邮编:100193。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hd.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5室;联系电话:010-82785802;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hd.gov.cn)。邮编:100193。
一、概述
2018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等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截至2018年底,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筑牢组织基础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2次信息公开专题会,主管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并逐级抓好落实。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其中专职人员1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人员宣传科2人(科员)、法制科1人(科员)、组织人事科1人(科员)、财务科1人(科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落实制度,规范办理流程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为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核和发布环节、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的规范,确保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信息经过审核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后才能发布,全年未发现失泄密情况。三是继续执行信息公开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日常督促检查。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高度重视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识。全年共有800余人次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结合疑难申请进行研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与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法院等部门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答复水平。
(三)突出重点,注重公开实效。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事项公开。公开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小广告、渣土车泄漏遗撒、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5方面信息共66条。二是重点做好“双公示”“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更新调整53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2批次2810条、双随机抽查信息6341余条。三是有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九表十说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四是针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积极进行回应,全年共回应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共8件,8件办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5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66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行政处罚信息42批次2810条、双随机执法抽查信息12批次6341余条;通过“海淀城管来了”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53条;通过市区传统媒体累计发布政务信息861条。在海淀台播出《城管来了》节目共26期。9月份组织“疏整促”专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公开形式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2018年9月局门户网站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了关停,网站所有信息迁移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公众不仅能够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了解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可以通过当面申请、电子邮箱、信件传真等形式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9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方面,占全部申请的70%。
(二)答复情况
按时办结10件,延期办结0件;
“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1件
“同意公开”5件;
“信息不存在”3件;
“非政府信息”1件;
“非本政府信息”0件;
“不予公开”0件。
(三)收费情况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未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设置收费项目。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程序,确保申请途径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依法稳妥,杜绝低级错误发生。
2019年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由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落实《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联系电话:010-8278580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hd.gov.cn)。邮编:100193。
一、概述
2017年,北京市海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规定,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落实《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原则逐项编制职权所对应的责任清单。梳理汇总我局权力事项414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402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类职权0项,无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职权事项。通过政务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分类公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职权的基本信息、运行流程、责任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动态管理。
(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2017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0批次,5887条。同时行政处罚信息与海淀信用平台进行共享,方便公众查询信用信息。
(三)双随机一公开
2017年公开双随机抽查信息10批次,5000余条。
(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
按照《2017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公开查处违法建设类信息16条。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分别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小广告、渣土车泄漏遗撒、露天烧烤、占道经营5方面进行重点公开,共112条信息。
按照《预算法》及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进一步细化扩大公开范围,由“四表三说明”扩大到“九表十说明”,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六)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完善,调整了信息公开内部审批流程。2017年制发文件共92件,全部按照要求确定了文件公开属性。其中主动公开0件,依申请公开92件。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基本完成城管局新网站建设,重新设计了网站结构,突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位置,增加了来信选登等互动类栏目。及时对政府网站“四不”问题进行整改,共调整问题18项,全部整改完毕。加入“北京海淀”头条号政务矩阵,扩大了政务信息传播的范围。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登记、受理、审核、答复、送达的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要求每件申请表必须和申请人当面或电话进行核对,确保答复不出现偏差。答复内容必须经过法制部门书面审核,确保答复内容规范准确。2017年未发生诉讼败诉复议纠正的情况。
(九)加强公众参与舆情回应
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城管监督员、律师、社区居民及媒体记者等30多名代表走进城管,展示控违拆违工作成果,增强市民群众的认同感及获得感。
针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积极进行回应,全年共回应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共5件,4件办结,1件制定了整改方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局主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将政务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结果等明确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海淀城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50条;通过“海淀城管来了”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130条,通过其他传统媒体公开政务信息885条。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4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0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方面,占全部申请的84%。
(二)答复情况
涉及申请事项27项,全部按时办结。
“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3件
“同意公开”5件。
“信息不存在”9件;
“非政府信息”2件;
“非本政府信息”0件;
“不予公开”8件;
(三)收费情况
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未设置收费项目。
六、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件,法院审理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0件,驳回起诉件0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对于拆违、无照经营、露天烧烤、环境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建成《条例》)的要求,以及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联系电话:010-8278580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邮编:100193;
一、概述
2016年,北京市海淀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规定,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依法行政理念,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各种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宽发布形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继续对我局网站栏目及内容进行微调,增强网站服务性。进一步加强网站运维管理和制度完善。按照宣传要求,及时调整网页飘窗内容。在首页定期开展群众意见征集,主动做好网站改进工作。
为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我局于12月25日开通了“海淀城管来了”微信公众号,设立城管时空、城管服务、城管聚焦三个专栏,提供公告公示、办事指南、法律常识、城管视点等内容。我局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及时发布重大执法和监察信息,截至12月31日已发布3条。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区政府及市城管局的工作要求,我局按月汇集已结案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网站予以主动公开。全年完成12期,合计3800条行政处罚信息。
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包含我局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的情况说明。
(三)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公开要求、保密要求,维护公民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主动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发布。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方式,我局采用政府网站方式进行主动公开,方便群众在线查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作为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咨询电话、纸质材料。
(一)网站
2016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22条。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6条。
(二)微信公众号。2016年新增微信公众号“海淀城管来了”,拓展公开渠道,提供更多信息查询功能。自微信上线以来共发布信息3条。
(三)传统媒体。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会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四)咨询电话。我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咨询。2016年共接待公众电话咨询11次。
(五)纸质材料。我局机关办公点设置有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纸质信息,方便公众自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的规定,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0件,占总数的74%;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23%。电子邮件申请1件,占总数3%。
(二)答复情况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已全部按期答复。
其中:
“同意公开”11件,40 %。
“信息不存在”12件,占44%;
“非政府信息”2件,占7%;
“非本政府信息”1件,占3%
“不予公开”1件,占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对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免收邮递费64元,复印费12元,共计76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撤销2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程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对于拆违、无照经营、露天烧烤、环境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二是结合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2017年3月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22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全局依申请总数 |
件 |
2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20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1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涉及申请事项总数 |
项 |
27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项 |
27 |
其中: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 |
项 |
27 |
(1)公开 |
项 |
11 |
(2)不予公开 |
项 |
1 |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 |
项 |
15 |
(1)申请内容不明确 |
项 |
0 |
(2)信息不存在 |
项 |
12 |
(3)非本机关掌握 |
项 |
1 |
(4)非政府信息 |
项 |
2 |
(5)已移送档案馆 |
项 |
0 |
注: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附表三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及免费情况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
元 |
0 |
依法免收相关费用 |
元 |
7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投诉举报数 |
件 |
0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联系电话:010-8278580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hd.gov.cn)。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配有一名工作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及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目录的公开工作,详细公布处罚日期、案卷号、处罚相对人和处罚金额;二是继续做好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包含我局2014年行政经费预算,2013年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的情况说明;三是继续做好违法建设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不断加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力度
及时澄清虚假信息,积极回应网络舆情。
(三)加强信息公开渠道互动性
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服务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系列访谈节目,在线解答听众的提问,和听众互动交流。
(四)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性
继续加强我局网站服务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优化网页,拓展栏目内容。继续通过局长信箱、96310热线等栏目及时答复群众咨询投诉。通过征集调查栏目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02条。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法规文件类信息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行政职责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业务动态类信息88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2%。
(二)公开场所建设情况
我局在上地办公中心一层接待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栏,为公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222份,接待咨询查阅26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3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0件,占总数的19%;以信函形式申请43件,占总数的8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我局共受理申请事项53件,已到答复期的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的申请事项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24项(占总数的45%);其它答复类型共29项(占总数的55%)。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24项中:
“公开”12项,占50%(含“同意公开”9项,“同意部分公开”0项,“信息已主动公开”3项);
“不予公开”12项,占50 %。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29项中:
“信息不存在”11项,占100%;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5项,占0%;
“非本机关掌握”0项,占0%;
“非政府信息”13项,占0%;
“已移送档案馆”0项,占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免收邮递费88元,复印费7.2元,共计95.2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1件,复议维持21件。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比往年有所减少;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的审核尺度相对严格;申请公开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的逐年增多,被动公开模式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
201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资源的梳理挖掘工作。除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还要扩大政府信息的范围。二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掌握合理尺度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附表: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联系电话:010-8278580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配有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有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及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初步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目录,内容有处罚日期、案卷号、处罚相对人和处罚金额;二是继续做好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与2012年相比,新增三项内容,即部门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增加同上年行政经费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原因说明,部门决算说明新增部门基本情况和年度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部门“三公”经费情况中增加“三公”经费口径说明。三是不断推进城市环境秩序建设相关信息公开,按照《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3〕41号),曝光冻结房产名单和违法建设信息,公布举报电话。
(二)不断加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力度
及时澄清虚假信息。积极回应人济山庄楼顶违法建设等网络舆情。
(三)加强信息公开渠道互动性
通过媒体声音向社会介绍城管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我局主要领导参与城市管理服务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系列访谈节目,在线解答听众的提问,和听众互动交流。
(四)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性
加强我局网站服务性。优化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结果查询等栏目服务,通过局长信箱、96310热线等栏目及时答复群众咨询投诉,通过征集调查栏目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法规文件类信息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业务动态类信息7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05条。
(二)公开场所建设情况
我局在上地办公中心接待大厅设立一处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栏,为公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310份,接待咨询查阅307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8件,占总数的57%;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43%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我局共受理申请事项14件,已到答复期的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的14件申请事项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5项(占总数的36%);其它答复类型共9项(占总数的46%)。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5项中:
“公开”4项,占80%(含“同意公开”3项,“同意部分公开”0项,“信息已主动公开”1项);
“不予公开”1项,占20%。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9项中:
“信息不存在”9项,占100%;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0项,占0%;
“非本机关掌握”0项,占0%;
“非政府信息”0项,占0%;
“已移送档案馆”0项,占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37.5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尚存在不足主要是:信息资源需要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公开法对政策解读不透彻。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
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信息资源的梳理挖掘工作。除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还要扩大政府信息的范围。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正确解读并执行相关法规。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8278580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海淀城管大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2012年海淀城管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海淀城管监察大队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法规文件类信息7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业务动态类信息5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
(二)公开场所建设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在上地办公中心设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查阅栏,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及时在城管大队网站和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开发布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原则。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城管监察大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指南和大队网站上公布了受理部门,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期答复。经分解申请,共进行了13项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3项,占总数的 23%;
“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总数的 69%;
“内容不明确的”的1件,占总数的 8%。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2年城管大队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撤销0件。
2012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下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制作和保存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内容。在2013年,除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还要增加政府信息的深度。如逐步公开“三公经费”。
2.将提高认识、严格公文审查流程,准确定核公文属性,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8278580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海淀城管大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大队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监察科、宣传科、政工科等科室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12月,海淀城管大队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6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处公共查阅点。
(二)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在总结、评估大队政府信息申请依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审批工作规范,妥善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的矛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淀城管大队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深挖政府信息资源,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2011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即工商、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市停车、城市河湖、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共13个方面处罚权和强制处罚权),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海淀大队积极维护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一是城管大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子公告栏及时维护更新;二是在城管大队接待处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补充增加,免费提供公开信息资料的索取;三是在依申请接待室免费提供政府信息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四是重大政府信息利用96310城市管理广播;五是每周通过海淀电视台播出一期城管视点;六是利用海淀报公布大队最新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为网站公开,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大队长信箱。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2011年起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在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9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6件,占总数的31%;“同意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36%
其中,当面申请18件,占总数的94%;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6%,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非主动公开类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大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10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自2008年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为436次,其中2009年访问量为377次。2010年访问量为1803次。2011访问量由于系统原因无法统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其中维持答复的12件,驳回重新答复7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各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执法数据、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使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521_51820/)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8278580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海淀城管大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根据《条例》要求,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大队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监察科、宣传科、政工科等科室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12月,海淀城管大队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6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处公共查阅点。
(二)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在总结、评估大队政府信息申请依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审批工作规范,妥善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的矛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淀城管大队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深挖政府信息资源,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2010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即工商、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市停车、城市河湖、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共13个方面处罚权和强制处罚权),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海淀大队努力建设维护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一是城管大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栏及时维护更新;二是在城管大队接待处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补充增加,免费提供公开信息资料的索取;三是在依申请接待室免费提供政府信息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四是重大政府信息利用96310城市管理广播;五是每周通过海淀电视台播出一期城管视点;六是利用海淀报公布大队最新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为网站公开,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城管视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2010年起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在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3件,占总数的60%;“同意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0件。“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的40%
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10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非主动公开类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大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占总数的10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自2008年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为436次,其中2009年访问量为377次。2010年访问量为1803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各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执法数据、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使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8278580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638室,邮编:100193;电子邮箱:chengguan@mail.bjbahr.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海淀城管大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根据《条例》要求,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大队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监察科、宣传科、政工科等科室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12月,海淀城管大队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6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处公共查阅点。
(二)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在总结、评估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大队重新修订发布了《海淀城管大队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结合保密审查小组的意见,修订了《海淀城管大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明确了涉及多个科室的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协调内容、协调方法、形式等,确保发布政府信息的准确、完整;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完善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淀城管大队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深挖政府信息资源,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各科室日常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业务数据等信息,海淀城管大队新增了指挥中心统计的执法数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3条(其中机构职责33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6条、机构设置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30%;法规文件类信息8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60%;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0%;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即工商、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市停车、城市河湖、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共13个方面处罚权和强制处罚权),占总体的比例为3.25%;业务动态类信息24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46%。
(二)公开形式
海淀大队注重建设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城管大队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栏;二是在城管大队接待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免费提供公开信息资料的索取;三是制作了政府信息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四是重大政府信息利用96310城市管理广播;五是每周通过海淀电视台播出一期城管视点;六是利用海淀报公布大队最新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为网站公开,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城管视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海淀城管大队自2008年起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0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上年相比,增加7条。在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7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7件,占总数的100%;“同意部分公开”的为0件,;“不予公开”0件。
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7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非主动公开类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大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占总数的50%;电话咨询6人次,占总数的25%;网上咨询6人次,占总数的25%。
自2008年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为436次,其中2009年访问量为377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各部门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执法数据、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使海淀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海淀区城管监察网站(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21_51820/)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8278580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大队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处公共查阅点、设置了一处信息公开电子屏。截至2008年底,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大队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9条(其中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6条、机构设置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法规文件类信息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包括2004—2008年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2%;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即工商、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市停车、城市河湖、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共13个方面处罚权和强制处罚权),占总体的比例为5%;业务动态类信息85条(2004—2008年重大政务动态、人事动态、结果公示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3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大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七项工作。一是对城管大队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栏;二是在城管大队接待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免费提供公开信息资料的索取;三是在城管大队接待处设立了信息电子屏,滚动播出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四是制作了政府信息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五是重大政府信息利用96310城市管理广播;六是每周通过海淀电视台播出一期城管视点;七是利用海淀报公布大队最新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的形式网站公开,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城管视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大队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大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本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9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二是公开内容有时更新慢,缺乏动态内容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注重创新思路,积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力争取得更好的成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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