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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继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北部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定义务,切实落实市、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北部办主动公开全清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科学城北区规划建设、政府采购、疫情防控等信息。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9 条,占总体比例约84%;其他主动公开信息9条,约占总体比例1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北部办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批办程序,规范涉密等审查环节、严控回执、答复时间节点,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便捷。本年度北部办共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情况
北部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部门。本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通过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不定期组织召开答复研讨会议等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理论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2 |
0 |
0 |
2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北部办从以下方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做到依法、高效履职:
1.加强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在与申请人沟通信息公开内容时能够及时准确了解诉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审批程序、提交答复前的准备工作、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规范回执、延期、答复等程序的时间、内容等问题。
2.针对性定制各种类型的模板,提升办理效率。根据条例要求,梳理制定回执、延期、答复等主要类型模板,不但可以从源头规避风险,还能够极大程度提升办理效率。
3.梳理工作职责,总结掌握信息清单,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大量腾退项目相关信息的协查,通过梳理工作职责、制作常见信息掌握情况清单的方式达到同类信息相同答复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部办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12_51818/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508.87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32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32 |
0 |
0 |
0 |
0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32 |
0 |
0 |
0 |
0 |
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2 |
3 |
0 |
0 |
0 |
0 |
0 |
6 |
0 |
0 |
0 |
6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任务,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定义务,切实落实《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梳理编制海淀区北部办主动公开清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就业务动态、财务预决算报告、基本支出情况、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变动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约70%;其他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约3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条例规定,我办对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同时查看申请内容,判断申请的信息是否需要补正、是否属于处理范围。按照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完成对依申请信息进行内部查找、外部协查及审批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22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本办通过完善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程序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信息制作环节严格履行公文审查签批流程,对信息的合法、合规及公开属性进行审查;按照“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准确登记、批转,并对纳入归档范围内的信息采取收集、移交、接收等程序进行存档,为信息的查阅提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本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加强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能力,全面提升办机关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今年我办从理论到实务演练,多层次多方面地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参加了海淀区政府举办的“海战行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战集训营”,夯实北部办信息公开业务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之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学习新条例的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效率与准确率,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26.89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3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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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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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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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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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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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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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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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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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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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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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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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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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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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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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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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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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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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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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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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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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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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
主动公开方面:政务开放工作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推动政务开放日在基层落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全区重点工作做好民生回应;加大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方面,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还有待加强,要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协查回复的及时性、准确性。另一方面,新条例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的应用还需强化。要进一步捋顺办理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把握好答复到期、延期等时间节点,尽量做到提前答复,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效率;针对申请内容较为复杂或申请数量较大的情况组织召开协调会,避免出现因情况了解不全面,造成答复不准确的情况;做好历史数据对比分析,为新申请的准确答复提供可靠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12_5181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通讯地址:海淀区北清路89号北部服务大厦;传真: 62492487;邮箱:hdbbb@mail.bjbahr.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定义务,切实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科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办理程序。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我办对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查看申请内容,在确定申请内容清晰明确后将申请转批至相关部门,按照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完成对依申请信息进行查找、审批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针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及时进行电话沟通及补证。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北部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机关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实务等进行学习,同时,积极参与区政府办及相关单位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效率与准确率,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约80%;其他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约20%。
本办对财务预决算报告、基本支出情况、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变动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69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已主动公开”0件;“同意公开”1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23件;“不属于本机关”4件;“信息不存在”41件;“需要补正”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8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做好新条例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公开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公示等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针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及时进行电话沟通及补证。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根据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梳理明确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信息底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通讯地址: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临58号;传真:62492487;邮箱:hdbbb@mail.bjbahr.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定义务,切实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办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部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1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变化,我办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办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申请内容对本单位制作、获取、保存的文件进行查找。及时将查找的相关文件及依申请信息转批至相关部门,进行再次查找并确认,并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是加强沟通,提高办理水平。对于涉及范围广、申请模糊的依申请信息,我办及时向区法制办、区政府信息公开科及法院进行咨询,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掌握信息公开动态,提高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同时,我办聘请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分析依申请信息,结合条例内容,准确查找答复信息所需的法律依据。保证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提升我办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加强学习、组织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北部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机关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升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认识,切实树立起“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观念,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文件归档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对信息公开流程文件进行归档,保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批办单、登记回执、答复告知书存根,邮寄单据等文件,便于缩短相同内容重复申请的审核时间,及时做出答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约60%;其他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约40%。
本办对财务预决算报告、基本支出情况、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变动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49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已主动公开”2件;“同意公开”37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同意公开”3件;“不属于本机关”4件;“信息不存在”12件;“需要补正”1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无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7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增强民众主动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学习先进经验,持续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履职;三是继续加强与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学习,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业务,不断提升应对问题的能力。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通讯地址: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58号;传真:62492487;邮箱:hdbbb@mail.bjbahr.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定义务,切实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办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部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1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办通过建立健全公文审查制度,对制发文件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审查并确定文件信息公开性质,从源头上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严格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我办严格按照规定,畅通依申请信息公开渠道,公众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等形式向我办申请信息公开。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办通过受理登记、批办、查找、回复等环节,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增加律师审查环节,依据法律条款出具律师意见。
四是深化业务人员培训。今年,我办组织办内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包括海淀区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总结暨培训会、海淀区行政调解培训会等共计5人次。同事,就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与法制办沟通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加具体明确,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约80%;其他类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约20%。
本办对财务预决算报告、基本支出情况、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变动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邮寄申请12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13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同意公开”0;“不属于本机关”0件;“信息不存在”2件;“需要补正”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人,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2016年度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2万元整。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4件,已办结4件,主要涉及内容为按照腾退方式进行安置补偿的法律依据等。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6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履职;继续加强与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学习,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业务,不断提升应对问题的能力。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
2014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北部生态科技新区开发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部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主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部长任副主任,1名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办通过建立健全公文审查制度,对制发文件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审查并确定文件信息公开性质,从源头上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入领会和理解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办积极与法制办沟通,请相关专业人员为全体工作人员就信息公开工作如何答复,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内容通过经典案例进行讲解培训,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次。主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参加区内信息公开培训2次。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加具体明确,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立足本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益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办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从开会部署、日常培训、规范使用等各方面入手,注重点滴培养,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2、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三公”经费、机构领导、人事信息等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3、严格程序、主动沟通,积极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1)严格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我办严格按照规定,畅通依申请信息公开渠道,公众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等形式向我办申请信息公开。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办通过受理登记、批办、查找、回复等环节,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8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村庄腾退政策、开发建设计划等方面的信息。
(2)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答复准确无误。一是在具体工作中,对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主动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对公开后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向第三人发出《第三方意见征询单》,主动征求第三方的意见。二是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问题,主动与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法制办等单位沟通,确保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的及时、准确。
(3)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2014年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79件,已办结61件,在办18件;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20件,其中19件驳回对方诉讼请求,1件判令我办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履职。
(二)继续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网站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快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继续加强与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学习,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业务,不断提升应对问题的能力。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通讯地址:海淀区温泉路1号;传真: 62492487;邮箱:bbkfb@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北部生态科技新区开发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工作,提高北部开发建设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3年度,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内部机构等基本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业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其它渠道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13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申请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系书面申请(包括邮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腾退方案、安置房项目投资计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3年收到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我办高度重视,积极查找申请人所申请文件,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有关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网站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快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办、法制办的沟通学习,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规范应对问题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履职。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办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bahr.com)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
一、概述
2012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室为本办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部门,并安排公共查阅室以便公众来办查阅。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工作动态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业务动态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其它渠道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12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申请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系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安置房、开发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2年收到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我办高度重视,积极查找申请人所申请文件,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有关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3人,各部门均有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办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办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我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共1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但由于我办职能定位的特殊性,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素质
我办将继续加大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和广度,着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
2、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办将继续依托海淀区政府的信息公开大厅平台,及时有效的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也要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式、新途径,确保群众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海淀北部。
3、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研究
北部作为未来几年发展的热点地区,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有序进行。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办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bahr.com)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
一、概述
2011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专门配备1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室为本办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部门,并安排公共查阅室以便公众来办查阅。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内部机构、工作动态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为3%;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业务动态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其它渠道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11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5人,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办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办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共1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但由于我办职能限制,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还不够熟悉,主动公开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进一步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拓展网络信息服务能力,使我办政府信息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办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bahr.com)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62492479。
一、概述
2010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办成立了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同时,我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部门承办其它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我办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专人定时查看网站和邮箱内容,对涉及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做出答复,形成关心网络、关注民声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完整
新形成的政府信息由各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收集并填写保密审查单,每月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收集并提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把握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并提出公开属性的意见,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签批,最后通过北京海淀网站和查阅点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内部机构、工作动态等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业务动态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2010年通过“北京海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857次。
2、公共查阅点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其它渠道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10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系当面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开发建设计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0年收到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我办高度重视,积极查找申请人所申请文件,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有关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5人,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办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办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无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
本机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857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我办职能限制,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也需进一步探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督促推进新区开发规划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进一步加强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办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bahr.com)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5973216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办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办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室为本办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部门,并安排公共查阅室以便公众来办查阅。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009年,我办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由办内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督促协调、各部门负责落实,办内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保障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正常运行。
工作机制方面,我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了《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单位办公地址搬迁后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和电话。
(二)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全新的工作,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尤为重要。为此,我办对办内各部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了培训,针对信息公开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进行了操作培训。通过培训,使培训人员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从而保障各部门持续较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公开方式,提高工作进程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公开方式: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将政府文件、机构设置以及与北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和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并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和传真电话,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截至2009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办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北部办自成立以来的业务事项及业务工作产生的信息均进行了梳理,将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涉及“隐私”、或未取得审批、或内部事务形成的几类信息免予公开,对剩余信息理清并分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本办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内部机构、工作动态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业务动态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2009年通过“北京海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426次。
2、公共查阅点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其它渠道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09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5人,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办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办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无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
本办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426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是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的工作,针对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公开工作中的保密问题以及具体问题的准确把握和理解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相关知识,正确领会和把握。
2、北部办成立时间短,且属于政府协调部门,不承担行政管理、审批和执法职能,公开信息 的数量较少。
(二)改进措施
1、继续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规定和区贯彻实施要求,进一步调整和改善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督促推进新区开发规划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办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本报告可在“北京海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机关综合部,联系电话:59732160;通讯地址:海淀区温泉路1号;传真:59732158;邮箱:bbkfb@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办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综合部为本办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部门,并安排公共查阅室以便公众来办查阅。全年共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于年初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列为本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此专门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部部长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综合部负责政府信息的汇总、发布、申请、投诉等日常工作。从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谁分管谁负责公开的责任机制,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系统培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全新的工作,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专门邀请区信息办领导和工作人员来北部办,对我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培训。会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吃透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通过系统培训,为各部门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我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了《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北部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规范性文件。从信息审查发布、更新维护、申请受理到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做出要求,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行为,确保我办公开的各类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还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统一评比和奖惩。
(四)完善公开方式,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公开方式: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将政府文件、机构设置以及与北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并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和传真电话,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8年度,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内部机构等基本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
(二)公开形式
公众通过“北京海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即将面向公众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可向本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公众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这三个场所查阅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本。其中包括《指南》和主要规范性文件。公众还可直接到本办综合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众可将填好的政府信息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bbkfb@126.com)。截至2008年年末,无公众通过邮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本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北部办成立时间短,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单一,不惟公众所熟悉和了解;鉴于北部办属于政府协调部门,不承担行政管理、审批和执法职能,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的程序需要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
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结合工作实际,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除了要做好日常的信息梳理和上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申请受理、办理程序和要求的学习,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我办协调、监督作用,使我办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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