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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科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两新两高”战略,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紧扣《海淀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办公平台,开设“信息专报”模块,要求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撰写和审核职责,增加部门审核轮次与力度,确保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6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20条。执法公示专题类信息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网络培训,将相关文件和宣传培训材料发送到各业务处室,要求各处室组织学习。按照区里要求对我单位现存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区司法局。
(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专题公开。自主宣传方面,以中关村科学城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自媒体平台为主阵地,新开设22期“专精特新”专栏、9期“两区建设”专栏、5期“助力双碳计划”专栏、4期“智能网联汽车”专栏、7期“园创新”专栏等,为政策宣传、高精尖产业发展、两区重点项目签约、2022中关村知识产权论坛、2022中欧合作交流会、独角兽企业党建、创客北京2022、科学智能峰会、创业合伙人招募、前沿科技大赛、中关村论坛、双创周、学习党的二十大等工作提供对外展示的窗口。本年度共计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365条,微信视频号短视频125条,微博图文1002条;传统媒体方面,聚焦展示区域科技创新成果,主动对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科技日报等中央、市级媒体,对灵犀科技、广利核等重点企业以及科学城重大活动进行多次集中宣传。本年度共依托传统媒体形成宣传报道2000余条/篇(包含被转载)。二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开内容多元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设信用海淀网站及海淀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本年度,信用海淀网站向市级信用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17353条,其中行政许可8344条、行政处罚9009条。归集履约践诺和主动承诺信息420804份,归集“五类信用信息”19份,推送红黑名单信息 18661 条,推送信用新闻信息1569条。
(六)教育培训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成功举办政务开放日,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联合主办,线上举办欧洲科技商会支持的“环球商机-2022中欧合作交流会”。活动通过多平台中英双语直播,并在欧洲科技商会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面向欧洲进行延时直播,会议超过18万人次观看,反响热烈。
(七)监督保障情况。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3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反映查找政策途径单一;二是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人员工作意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2023年,我单位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等功能。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提升实质性解读政策内容的能力和水平,优化传播格局,形成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为主,微博、日头条号协同传播的格局,围绕重点产业成果,通过图、文、短视频、短消息等多种方式,探索系统化、成体系专题报道。二是严把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每年度对各部门完成情况逐一通报,共同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我单位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8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1 |
200 |
行政确认 |
3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 |
179.4443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
行政确认 |
8 |
-5 |
2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17031.9485万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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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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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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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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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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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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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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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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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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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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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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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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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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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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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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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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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本单位落实《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2018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园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园区机构情况及领导信息,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领导调整及时调整网站及信息公开大厅有关内容。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舆情回应工作。完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2017发展报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活动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政策解读200余篇。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开放日工作。以展示中心为主制定了《海淀园2018年政务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于9月1日成功举行海淀园政务开放日,吸引了约500位观众前来参观。举办走进中关村主题科普活动,为广大市民进行科普讲座。四是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工作。将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考核纳入海淀园专项考核项目,并于2018年初依据考核标准对2017年海淀园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此工作是对各部门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审查、信息公开大厅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全园。五是制定《海淀园管委会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工作方案(试行)》。经2018年园区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制定《海淀园管委会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海淀园管委会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的总体要求、列席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工作安排等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园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多种形式创新政务公开
通过召开宣讲会、发布会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相关政策、指南、通知等信息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和个人。在海淀园管委会官网开设“海淀区加快核心区‘1+4’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专题,用于公开政策的发布、指南解读、项目申报、立项公示等事项。2018年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项目4051项,涉及企业2382家。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3条。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公号回应群众关切68次。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公开批准服务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截止2018年年底,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收录行政许可信息1515224条,其中2018年行政许可信息87378条。
二是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制定《2018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创新专栏进行公开发布,并开展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该专项重点支持领军企业向平台型、生态型企业转型发展,支持隐形冠军企业围绕核心产品开展革命性技术突破与迭代并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种子企业突破国际核心技术或者打破国际技术垄断,不断做强做大。
三是制定和发布《2018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报指南》、《2018年度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申报指南》、《2018年海淀区区域合作专项申报指南》,并开展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海淀区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细则》、《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确定投资项目与合作机构。相关支持方案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创新专栏进行公示。上述支持政策进一步聚焦支持企业核心技术突破,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行业联盟协会发挥纽带作用,促进区域合作及产业帮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海淀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5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占比0.7%;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比0.7%;规划计划类信息19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比1.0%;业务动态类信息1789条(包括部门动态、政务动态、结果公示),占比96.5%。行政职责类信息7条(包括行政审批、其他文件),占比0.4%。重点领域类信息12条(包括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文件),占比0.7%。
按照区财政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
(二)公开形式
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公告、报纸、宣讲等多种形式,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最常用的方式是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每月及时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纸质文本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8年共移送纸质文本16635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区有关要求及时限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二)答复情况
1项为主动公开事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还需按照决策性会议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执行。
2、改进措施:
(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致。凡涉及企业、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建立并落实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制度。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落实好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工作制度。
七、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详见附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
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本单位落实《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园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园区机构情况及领导信息,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领导调整及时调整网站及信息公开大厅有关内容。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舆情回应工作。2017年完成“知识产权周”、“创响中国”、“中关村创业大街三周年”、“中关村智造大街科技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2017”等活动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政策解读300余篇,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13条。三是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及服务指南的公开。在园区官网和信息公开大厅详细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13项,发布各项政策申报指南77项。四是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工作。将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考核纳入海淀园专项考核项目,并于2017年初依据考核标准对2016年海淀园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此工作是对各部门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审查、信息公开大厅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全园。五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完成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整改工作,整改问题17条,新增公开内容30条,在自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工作机制。
(二)多种形式创新政务公开
通过召开宣讲会、发布会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相关政策、指南、通知等信息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和个人。截至目前,园区各部门召开各类政策宣讲会近20次,覆盖企业近2000家。对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新增海淀园微站,与官网信息实现了同步对接,在丰富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同时,集成企业服务的入口,极大地提高了微信公众号的可用性及易用性。
在海淀园管委会官网开设“海淀区加快核心区‘1+4’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专题,用于公开政策的发布、指南解读、项目申报、立项公示等事项。2017年上半年,公开发布指南21项,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项目1130项,并于8月8日公示上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312家。2017年下半年,公开发布指南22项,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项目1805项,11月23日公示下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619家。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建设了“信用海淀”网站,开展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集中公示全区各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随机抽查信息、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实现了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同时,整合专业机构的服务资源,实现了企业信用评级、企业征信等信用服务业务的在线申办。已完成海淀区知识产权白皮书,每年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发布海淀区知识产权白皮书,通过集中推广和重点活动的助理,扩大白皮书的影响力。
二是推进发展新产业工作信息公开。在紧密围绕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这一重大契机,全面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部署下,加强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的产业组织,落实提质增效。重点组织了对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奖励、人才公租房补贴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并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在专项资金统一受理平台上申报。评审过程中建立企业观察员参与监督评审机制,公开举报电话、邮件,保障项目审核的公开、透明。成立中关村智联轨道交通运营产业联盟,并组织企业赴雄安与央企单位进行交流,赴上海参加铁路装备展。
三是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宣讲解读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宣讲。依托中关村核心区微信公众号,设立“创新前沿知识讲堂”栏目,共推出解读内容100期,开展重大创新政策解读。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形式,聚焦中关村“1+6”、新四条、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外汇改革、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税收优惠等先行先试政策,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政策实施部门面向驻区企业开展精准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范围广、传播力度大、解读水平高。目前,系列先行先试政策均取得良好成效。开展多场产业专项政策宣讲。通过海淀园官网发布通知,组织企业(园区)申报中关村前沿项目、生态园区建设项目等项目,促进高精尖企业培育和中关村科学城空间优化。围绕海淀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协同创新券、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等专项政策,举办政策宣讲会40余场,参与人数近3500余人。加强专项项目申请程序公开。通过海淀园官网及专项资金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指南29类46项,项目申报期间,通过平台公开征集项目2304项,海淀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案,并分上、下半年两次在海淀园官网进行公示。做到全程合规、全程留痕。
三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以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为牵引,海淀园重点推进秦皇岛分园建设,以秦皇岛分园为试点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初步形成了产业有序转移和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围绕产业化项目落地促进区域产业链协同发展。围绕智慧城市、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市场换空间”方式,将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纳入合作地政府采购市场,促进产业化项目落地分园。千方科技取得了秦皇岛市出租车综合服务运营管理平台以及智慧交通信息服务数据中心、指挥中心等建设项目,产业化项目落地分园。充分发挥海淀在双创方面优势,促进中关村e谷、海淀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孵化企业落地分园,为分园提供创业的土壤与环境。中关村e谷打造的“e谷创想空间”,空间面积3万平方米,入孵项目82家;海淀创业中心建立的海淀留创园(秦皇岛)分园,面积6000多平方米,引进孵化项目23个。围绕利益共享方式探索区域价值链协同发展。园区积极探索多方利益共享机制,与合作地尝试建立税收共享的利益机制,对入驻分园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合作双方按4:4:2的比例分享。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海淀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占比0.8%;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比0.5%;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比1.4%;业务动态类信息1490条(包括部门动态、政务动态、结果公示),占比96.9%;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包括行政审批、其他文件),占比0.3%;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包括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文件),占比0.1%。
按照区财政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2017年在海淀园官网公开各类信息累计5656条。
(二)公开形式
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公告、报纸、宣讲等多种形式,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最常用的方式是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海淀园管委会官方网站。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每月及时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纸质文本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7年共移送纸质文本18918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区有关要求及时限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
(二)答复情况
2项为主动公开事项,1项为非本单位政府信息。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还需按照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性会议公开制度。
2、改进措施:
(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致。凡涉及企业、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建立并落实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制度。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建立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决策性会议工作制度,并在会议执行中落实。
七、 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
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本单位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需对答复情况进行说明);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园区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宣传册等多种公开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
2016年,园区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深入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海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海淀园任务内容。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提供海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海淀园工作任务。
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工作。将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考核纳入海淀园专项考核项目,并于2016年初依据考核标准对2015年海淀园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此工作是对各部门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审查、信息公开大厅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全园。
2016年按要求参加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出台的规定和工作意见。根据《国办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海淀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完成整改。按照信息公开办统一要求,将新版信息公开大厅情况特点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6年,海淀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4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占总体的比例为0.3%;法规文件类信息36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7%;规划计划类信息24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1%;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包括行政许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0.0%;业务动态类信息2082条(包括部门动态、政务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6.9%,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04条。
(二)公开形式
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多种形式,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累计移送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共计12105份。
按要求编制2015年信息公开年报及文件目录,起草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区有关要求及时限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6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还需按照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性会议公开制度。
2、改进措施:
(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致。凡涉及企业、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研究建立决策性会议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研究建立决策性会议公开制度。
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区财政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2月19日发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月29日发布2015年海淀园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6年在海淀园官网公开各类信息累计6064条。
积极联合海淀区商务局、工商分局、文化委、质监局等知识产权职责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侵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展开执法检查,查处假冒专利、投诉等专利案件六十余件。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按时完成本区域专利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并公开公示。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财金〔2016〕769号)要求,区经信办规划设计了“信用海淀”网站和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专门设计了“双公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对全区各单位的“双公示”信息进行归集和处理,并集中在“信用海淀”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查询。目前,“信用海淀”网站和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区经信办在11月中连续2次赴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对市级委办局掌握的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落地海淀事宜进行对接。市经信委、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原则上同意数据落地事项。下一步将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市级平台进行接口对接,实现数据的交互共享。
区经信办联合区有关部门向全区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函》,明确了信息用途、报送主体和信息内容、信息更新、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截至2016年11月底,归集“双公示”信息近三万条,并将符合国家发改委要求的数据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双公示”信息1500多条。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安监局等单位还按照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海淀”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和上级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为将现阶段编制的“双公示”目录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市经信委,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北京”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区经信办组织全区有关单位对阶段编制的“双公示”目录进行了保密审查,目前,共有24家单位向区经信办报送了经保密审查后的“双公示”目录。
启动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工作,共收到项目37个,涉及32家企业,其中疏解类项目8个、区域协同发展类项目16个、搭建产业转移对接服务平台类项目13个。根据征集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申报指南,并将优秀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在下步专项中优先予以支持。
在海淀园管委会官网开设“海淀区加快核心区‘1+4’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专题(www.zhsp.gov.cn),用于公开政策的发布、指南解读、项目申报、立项公示等事项。2016年上半年,公开发布指南10项,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12个,并于6月24日公示上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39家。2016年下半年,公开发布指南19项,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28个, 12月2日公示下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659家。
在海淀园管委会官网公开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邀请外商来华审批等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自2004年至2015年,为园区600多家企业办理的邀请外国人入境业务总计3843人次,共涉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布在北美洲、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南美洲,被邀请人遍布世界各地。2016年1-11月,受理邀请外商来华申请24批41人次。
在海淀园官网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公开海英人才申报等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及申报指南。
在中关村优秀杰出人才创业基地、中关村软件园和海淀招商大厦举办三场“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专题”宣讲会,邀请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领导解读政策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和措施,介绍办理流程,并进行现场答疑。三场解读会共吸引240余人参会,多为区重点企业、十百千企业、海英人才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创园等海淀区创业服务机构及其入驻企业等多个类别。同时,将此项政策解读增加为今年国际化人才培训班授课内容,共举办两期培训,94名园区企业和创业园负责国际化事务的高管参训。
面向园区企业、人才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举办三场政策宣讲会,解读海英人才及创业服务机构政策,解决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八、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6年,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接到各类建议提案41件。主办会办件33件(比去年增加3件),协办8件。主办件全部办结,协办件均已报送相关主办单位。其中365游戏_bet·365_365bet电脑网站北京市海淀区第九届(2012-2016)委员会期间共立案1006件,其中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共23件,海淀园有6件获奖,占全部获奖提案的四分之一以上。
九、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
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园区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宣传册等多种公开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
2015年,园区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深入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第1次部门办公会上专题研究新修订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执行。
将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考核纳入海淀园专项考核项目,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及部门办公会上汇报研究,考核标准对海淀园各部门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流程审查、信息公开大厅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通报全员。
2015年按要求参加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出台的规定和工作意见。根据《国办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海淀园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完成整改。按照信息公开办统一要求,将新版信息公开大厅情况特点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公开情况
2015年,海淀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2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职责),占总体的比例为0.6%;法规文件类信息32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4%;行政职责类信息8条(包括行政许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0.4%;业务动态类信息1940条(包括部门动态、政务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6%,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68条。
(二)公开形式
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多种形式,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累计移送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共计13491份。
按要求编制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及文件目录,起草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修订发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按区有关要求及时限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5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15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1、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虽然信息公开的数量不少,但是反映园区核心业务、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相对较少,以海淀园管委会名义制发的文件主动公开数量偏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某些栏目信息较少的情况。
2、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现有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落到实处,保证“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对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对企业、机构关心的如政策支持、专项资金申报等情况加大主动开的力度,及时做好宣传。
按照区财政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3月17日发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月31日发布2014年海淀园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5年在海淀园官网公开各类信息累计6504条。
2015年海淀园完成各类建议提案承办共计48件,主办30件协办18件。达到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2021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21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
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园区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宣传册等多种公开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
2014年,园区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深入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应新形势。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海政办发〔2014〕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园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信息公开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增加海淀园制发文件信息公开审查环节,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回复等各类模板,将基础工作做牢做实。此外,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列入园区专项考核,作为七个重点专项考核之一,进一步突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创新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园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通过新设媒体报道频道,增加知识产权之窗、科技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高新技术企业专题专栏等10个专题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建设等信息化项目,通过政企互动栏目网上调查和在线访谈进一步丰富园区政务信息公开模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使海淀园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创新与规范。
(三)加强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海淀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0条,同比上升34.6%,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0.37%;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0.37%;业务动态类信息1509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2.0%。政务动态类信息1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6%。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多种形式,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累计移送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共计15122份,同比上升95.1%。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修订发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按区有关要求及时限公开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4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虽然信息公开的数量不少,但是反映园区核心业务、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相对较少,以海淀园管委会名义制发的文件主动公开数量偏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某些栏目信息较少的情况。
2、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基础管理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及时做好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落实信息公开发文审查流程,确保制发文件审核率100%。
(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致。凡涉及企业、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专题、特约媒体专访等方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四)继续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区有关单位要求,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积极配合推动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开。
(五)积极做好教育培训和考核。按区有关单位要求,及时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参与各项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有效推进信息公开上新水平。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164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40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
引言
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园区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宣传册等多种公开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2013年,园区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深入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着成效。2013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制。按照《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园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保证相关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加强创新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园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通过新设媒体报道频道,增加知识产权之窗、科技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高新技术企业专题专栏等10个专题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建设等信息化项目,通过政企互动栏目网上调查和在线访谈进一步丰富园区政务信息公开模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使海淀园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创新与规范。
(三)加强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内部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3年12月31 日,海淀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1.8%;法规文件类信息28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2.3%;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48%;业务动态类信息1150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4.42%。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添加园区招商大厦一层信息公开栏资料238次,共计2465份。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累计移送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共计7749份。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高效率开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园管委会举报投诉机制及办理流程》、《海淀园管委会其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涉及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度。按照《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按《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将五大类需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3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本年度海淀园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如下: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的公开规则。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公开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推进信息公开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1218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18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标。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海淀园管理委员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区政府办要求,2012年,园区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深入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着进展。2012年开展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按照《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园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保证相关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加强创新管理,完善信息制度,规范公开操作。园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通过门户网站升级、新业务平台建设等信息化项目,进一步丰富园区政务信息公开模式,使海淀园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创新与规范。
三、强化培训,提高意识,提升素质。通过内部培训,提高各部门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2年12月31 日,海淀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1.63%;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9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149%;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0%;业务动态类信息条648(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6.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公开的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高效率开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园管委会举报投诉机制及办理流程》、《海淀园管委会其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涉及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度。按照制定的《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按《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将五大类需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2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本年度海淀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2、改进措施: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的公开规则,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继续借助信息化手段来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公开信息。进一步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以便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同时还要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从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67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75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949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区政府办要求,2011年,海淀园管委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2011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结合园区机构人事变动,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且及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保证相关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加强创新,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结合门户网站升级、新业务平台建设等信息化项目,进一步丰富园区政务信息公开模式,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使海淀园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创新与规范。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内部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31 日,海淀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7条,其中2011年公开了7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2.43%;法规文件类信息81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4.20%;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36%;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792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2.99%。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公开的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高效率开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园管委会举报投诉机制及办理流程》、《海淀园管委会其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涉及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度。按照制定的《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按《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将五大类需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1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本年度海淀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依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信息的公开规则。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公开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45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3 |
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2012年2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498605。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海淀园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目前,海淀园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704室),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615室)。同时,在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园区信息公开栏。
2010年园区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每月信息公开汇总数据,每月10日前准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移送园区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填写移送登记表,做好政府公开栏摆放信息材料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交流汇报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成果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2010年,海淀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到18711次,位居全区各委办局第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海淀园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2条,其中2010年公开了4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3.13%;法规文件类信息76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6.60%;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61%;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033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89.6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公开的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高效率开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订《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园管委会举报投诉机制及办理流程》、《海淀园管委会其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涉及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度。并制定了《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按《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将五大类需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在2010年工作中,在对园区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全面梳理与总结,编制完成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园区组织机构调后,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更新,保证其有效可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10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海淀园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共计18711次,访问量位居全区各委办局第二。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海淀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园区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均依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共计公开各类信息453条。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园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园区实际,针对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模式,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在合理的范围内简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以便在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及时满足企业及群众对园区相关信息需求。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45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3 |
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
次 |
18711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2011年1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8498605。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海淀园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目前,海淀园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704室),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615室)。同时,在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都设有园区信息公开栏。 2009年园区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修订《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文本,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每月信息公开汇总数据,每月10日前准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移送园区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文本,填写移送登记表,做好政府公开栏摆放信息材料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交流汇报工作情况,相关工作成果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2009年第二、三、四季度园区信息公开量一直位居海淀区各委办局前三位。2009年,海淀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也将达到9695次,访问量位居全区各委办局第二。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满足园区企业政府信息需求,园区在11月12日开展了海淀园200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众网上评议活动,调查了解企业对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积极调整与创新园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和方法。如下图: 经过一周的调查,共计参与活动有67人次,园区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在对园区信息政务信息公开总体评价中,认为园区相关工作开展较好以上的占到了78%。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海淀园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3条,其中2009年公开了3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3.70%;法规文件类信息71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0.10%;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0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599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85.2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公开的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宣传册等。 政府网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招商大厦一层办事大厅、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高效率开展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海淀区政府办公室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订《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园管委会举报投诉机制及办理流程》、《海淀园管委会其他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涉及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制度。并制定了《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按《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将五大类需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具体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都能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在2009年工作中,在对园区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全面的梳理与总结,编制完成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园区组织机构调后,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更新,保证其有效可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09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海淀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共计9695次,访问量位居全区各委办局第二。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海淀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园区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均依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共计公开各类信息307条。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园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园区实际,针对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模式,在合理的范围内简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以便在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及时满足企业及群众对园区相关信息需求。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秘书处 2010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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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8498605。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海淀园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704室),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615室)。截止2008年底,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海淀园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8.83%;法规文件类信息59条(包括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4.90%;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包括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52%;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296条(包括部门动态、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74.7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海淀园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告、通告、报纸等公开的形式。在便民服务上编制了信息检索目录、宣传册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海淀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规范的开展,园区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07〕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管委会实际情况,成立了海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并制订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园2008年度未受理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答复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二)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无。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海淀园未受理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海淀园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共计19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无。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海淀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园区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均依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共计公开各类信息396条。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区委区政府对园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园区实际,针对企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模式,在合理的范围内简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以便在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及时满足企业及群众对园区相关信息需求。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秘书处
200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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