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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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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积极服务社会群众,全心全意让群众快捷、精准、便利的获取信息,我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由办主任为组长,成员为各科科长。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办、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申请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6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行政处罚6件,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办理、答复。行政许可类信息266条,行政检查3448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海淀区人防办严格按照上级机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简历、权力清单等信息公开大厅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公布人防工程相关情况数据,积极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资料参考。
          我办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信息的合法、合规及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随时可以查看并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还通过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及时将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在“北京海淀人防”微信公众号上,拓宽群众了解我办工作情况的信息渠道,增进与群众互动。我办通过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定期、按时更新相应政府信息,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我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每项公开都有痕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今年共开展政务信息教育培训及会议1次;未收到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合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我办在每月主任办公会上多次组织信息公开相关研讨,专题研究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班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研讨,确保及时准确实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我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0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1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站位较高、领导得力、工作有序,落实及时,服务效益社会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信息发布存在格式不规范。
          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办要加强信息审核,对于信息格式加强相关培训,避免文章格式不规范的问题。为海淀区群众以及各项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海淀区人防办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积极服务社会群众,让群众快捷、精准、便利的获取信息,我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由办主任王京立为组长,成员为各科科长。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 
          (一)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办理、答复。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办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信息的合法、合规及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我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每项公开都有痕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今年共开展政务信息教育培训及会议3次;未收到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我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经过自查认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有时会出现公开信息存在多次修改的问题,工作及时性、细致性有待提高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要做好后台信息公开内容的落实审批、审查、发布等制度,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提高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3.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群众最关心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时的工作动态信息,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有效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本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980/,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海淀区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作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向社会发布,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6条,积极服务社会群众,精心尽力让群众快捷、精准、便利的获取信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行政处罚18件,涉及金额96万5千元。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办理、答复;未收到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开展政务信息教育培训及会议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

        +6

        245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56

        4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0

        2352.34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自查认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站位较高、领导得力、程序规范、工作有序,落实及时,服务效益社会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是:有些信息公开不及时,有些历史遗留错误更改多次,实际操作中技术上不熟练,工作及时性、细致性有待加强、提高和完善。
          改进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单位要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要克服困难,一是加强与上级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力度,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人、才物资器保障。三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抓住群众最关心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群众做好服务,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审批、审查、发布、评估、监督、培训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海淀区各界群众以及各项发展提供服务和保证。
          2021年,我单位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980/,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人防办联系(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联系电话:8278509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向社会发布,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条,最大限度让群众快捷、精准、便利的获取信息,服务社会群众。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主要涉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办理、答复;未收到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教育培训及会议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

        0

        340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40

        1664.35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能力有待加强,内容的深度、精确度有待拓展。2020年,我办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和培训力度。在人员、经费上给予支持,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通过领导协调、科室沟通、专题研讨、学习借鉴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增强主动性、精准性、时效性,更好地为民服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新形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服务导向,聚焦群众
          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群众关注度高、咨询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发布,提高公开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强化服务意识,明确申请人真实诉求,严格按照时限公开应公开信息,耐心解释说明不予公开或信息不存在情况,不断总结办理经验,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查询(http://www.bjbahr.com/zfxxgk/)。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人防办联系(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联系电话:8278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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