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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海淀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紧扣退役军人需求,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政策解读,提供高价值信息。围绕2022年退役军人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用好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海淀报》等各级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局官微全年发布新闻445篇,订阅用户数增至13281。印发35600张政策宣传折页发放到各街镇和社区,积极响应社会舆情,回应退役军人关切热点。
          二是进一步优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窗口信息化服务水平,设置展示大屏及查询屏,提供政策查询、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查询等功能。结合海淀区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制作海淀区优抚工作展,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驻区部队领导及社会各界群众参观,解答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优抚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制定严谨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按期答复。加强安全及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好依申请公开的“关卡”。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谨安全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反复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量身打造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2022年8月我局申请建设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可网上办理退役士兵报到、抚恤金申领、窗口服务微信预约等相关业务,助力提高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
          (六)教育培训扎实开展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及时与专业人员交流,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监督保障逐步强化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对重要信息,从选材到报送,领导全过程督导,促使信息渠道更畅、质量更高、更新更快。定期对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偏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需全面发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解读形式,围绕《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最新政策,制作政策解读视频、业务讲解漫画、H5、横屏长图、重要节点宣传海报等,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及时关注权威部门政策解读信息加以转载至局微信公众号,提高我区退役军人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区退役军人门户网站工作信息,加强“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优化展示效果,不断提升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重要节点,如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930烈士纪念日公祭以及“7·7”抗战纪念日、“9·3”抗战胜利纪念日、“9·18”纪念日、“10·25”抗美援朝纪念日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节点,邀请海淀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宣传报道退役军人工作重大活动,计划在《北京日报》《海淀报》发表15篇全局工作亮点信息,主动向社会大众公布工作动态,扩大信息公开深度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工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和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点,全面推进政策法规、人事管理、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并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同时,加强新闻宣传,紧扣重要活动和关键节点,广泛宣传“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双拥创建等重点工作,以及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退役军人典型、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典型等、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第三、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海淀报”等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发布。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5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0条;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80条;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85条;区两办信息网40条。此外,我局于5月28日举办政务开放日活动,让公众更多的了解我局工作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属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和答复时效。全年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按时办结1份,另1份于12月20日收到,目前正在办理中。
          第五、信息公开发布前,我局各部门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主管领导及保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第六、本年度我局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另外,我局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在区政府考核工作中,我局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局也加强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我局通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和优化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地更新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办好官方微信公众号,探索拓展其他新媒体公开平台,发挥媒体矩阵作用,借助多种现代信息传播渠道和形式,清晰、完整、细化地反映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863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第一,2020年,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海淀报”等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发布。此外,我局举办首个政务开放日活动,让公众更多的了解我局工作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属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信息公开发布前,我局各部门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主管领导及保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第三,根据政务公开全清单,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公开数据。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7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3条;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73条;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35条;区两办信息网66条。
          第四,全年收到申请总数为0件。代区政府办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第五,自2019年3月我局成立以来,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另外,我局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在区政府考核工作中,我局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局也加强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5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0

        0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是我局新成立的第二年,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我局面对的业务群体主要是退役军人和驻区部队,在信息公开方面,面临涉军、保密等诸多困难。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依托区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扎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及时答复申请人,方便办事群众。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定,明确责任,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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