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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公开大厅中主动公开信息27条,通过“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78“海淀窗口”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499条,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048条。

          (一)健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推进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建设

          印发《海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海淀区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试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区政府网站集中展示近三年16项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辟专栏推送助企纾困政策22个。多形式解读政策52条,开展政务开放日和政策公开讲活动50余场,参与人数100余万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0余件。

          (三)加强监督与培训

          根据上年度第三方政务公开测评工作情况的报告,统筹推进相关单位问题整改落实。结合季度重点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落实。落实市局关于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报备管理的通知,建立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提前报备机制。开展全区政务公开线上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相关专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内容,对全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年度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情况

          大厅服务管理圆满完成营商环境、文明城区创建、国务院大督查等各种重大迎检任务。全年签收12345平台来件225件,其中表扬144件,咨询、建议68件,投诉13件,满意保持在100%我区以综合试点专家评分第一的成绩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成为北京市16区唯一获批的地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量共4876.3万件,其中网上办理量4657.1万件,占比约95.5%,满意率达99%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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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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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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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和答复规范理解不够透彻。下步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政务公开全清单要求,规范公开事项标准,依据总目录做好政务公开。

          二是政策公开服务效率和精准度仍需完善。下步继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注重政策解读语言亲民性,对政策背景、任务目标、关键词诠释进行详细说明。持续做好网站惠企政策兑现专题栏目建设,组织辖区单位梳理涉企政策,做到出台一批公开一批。聚焦企业需求,通过一体化自助机和政策公开讲等方式推进政策进园区,提升互动效果。

          三是监督考核培训仍有短板。下步对标对表北京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任务,细化指标任务和考核内容,督促各项公开任务落实,采取直播培训、在线会议、视频答疑、微信沟通等方式灵活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形成“自查-督促-反馈-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公开大厅中主动公开信息100条,通过“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71条,“海淀窗口”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326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删减3类业务事项、调整4类业务事项至2项,明确42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主动公开,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区政府网站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我局承担的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全区2021第三季度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对照7条评估指标逐条核对主动公开信息,全部按照指标要求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渠道,根据政务公开全清单,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公开大厅数据。搭建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务服务网、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海淀通”APP、“便利淀”小程序多端合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架构。在区政府网站建立“我要找政策”栏目,全年共发布政策46条,点击量已过63万。建设信息公开常见问题专题,集中回答信息公开常见问题。在全区400多个社区电子屏滚动播放海淀政务周刊50期,面向全区统一派送海淀区政府公报6000余册。
          (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严格落实市局要求,结合季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评估指标,按季度对全区各公开主体进行全覆盖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季度政务公开评估通报中,面向全区发布,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以点带面,以测促改,形成指标制定、检查评估、通报整改、培训提升全链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务开放•你我同行”政策宣传活动,一把手带头解读政策,共接待群众700余人。组织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为30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政策宣讲。持续拓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形式,全年共计开展各类培训5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
          (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情况
          大厅服务管理圆满完成营商环境、文明城区创建、国务院大督查等各种重大迎检任务。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领导班子,机关党总支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海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中获得优秀集体,“出生一件事多证通办”提案荣获区级优秀提案,被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选取为北京市唯一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系点,为我区成功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试点做出巨大贡献。在光明日报、北京新闻、北京日报等中央、市属媒体宣传报道改革亮点10余次,1-12月《海淀信息》采用排名稳居全区政府系统前十。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年办理业务630.9万件,网上办理量共267.8万件,占比约42.4%,收到锦旗、表扬信800余件,满意率99%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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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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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对法律法规全面、深入的理解。下一步在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主动研究思考工作,实现由理论知识到实践经验的转变。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提高法规政策知晓度。
          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推动政务公开从“保障知情权”向“提高服务力”转变,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主动解决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群众身边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制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就收费事项以及收费程序进行详细解读,统筹指导全区各信息公开主体依法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工作。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信息公开大厅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0件,信息56条,通过“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80条,“海淀窗口”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336条,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4817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本市政务公开全清单有关工作的要求,动态调整我局40类业务事项、47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主动公开,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渠道,根据政务公开全清单,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公开大厅数据。初步形成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务服务网、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淀政务”、“海淀窗口”微信公众号、“海淀通”APP、“便利淀”小程序多端合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架构。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印发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标准。动态调整全区1923类业务事项、8380条公开标准目录。出台2020年度海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线下线上”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88场,参与人数超过100万。制定海淀区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管理办法,对外公开电话数量已由原来的2000余部减至80部,实现电话一次接听率达90%以上,三次接听率达100%。依托百度APP,75个政府部门80部对外联系电话通过名片方式在电脑端、手机端精准公开,实现“一键通查”。创新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题目测试》,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业务培训1500人次。
          组织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政务开放日活动,实地体验全程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智能化办税、7×24小时自助服务等,深入内部流程,体验政府工作,获得企业群众一致好评。全力配合专业第三方机构专项测评,针对测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积极参加专题培训,深入了解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展趋势,通过管理平台操作培训、政务公开案例分析、公开内容安全审查等方面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6.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情况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量500余万件,满意率99.60%以上,收到锦旗130余面、表扬信600余封,接待考察调研团64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年完成交易项目1742个,交易额159.71多亿元,节约资金2.9亿元。小型工程系统交易项目350余个,交易额1.6亿多元。2020年7月,海淀区荣获全市《2019年度公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项目》5项指标区级第一(5项指标包括:综合效能指标、服务环境指标、服务供给指标、服务获取指标、服务创新指标)。我局“接诉即办”工作获得全市第一(并列)的优异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3

        160.66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对法律法规有效、深入的理解。下一步在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主动研究思考工作,实现由理论知识到实践经验的转变。利用电子屏、海报架展板等形式,面向我局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法规政策知晓度。
          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在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持续优化线上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网、“海淀通”APP、“海淀政务”微信号和自助服务终端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及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和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零距离”体验政务服务工作,增强政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大厅网址: 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500/,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海淀通”APP等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发布。其中文件类政府信息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限上网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0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条数2条,海淀政务微信公开25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局收到申请总数为0件。代区政府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55件;办理行政复议14件,行政诉讼22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7个业务科室、2个事业单位结合实际业务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62条目录113项内容,其中主动公开44条目录55项内容,建立了政务公开指导性、操作性、实用性标准,确保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标准明晰、简便易行。全面开展事项标准化梳理,完成全区45个委办局、29个街镇和烟草专卖局、燃气、供电和热力等4个公司的事项梳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其他公共服务等7种行政审批类型和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4种行政监管类型,共完成12505条事项梳理,实现各级办理的事项要素上下标准一致、内容一致、形式一致。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渠道,根据政务公开全清单,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公开大厅数据。做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年来,网站点击量93万次,完成线上标书下载14916次、场地预约5063场次、信息发布7025条。拓宽线上服务渠道,上线“海淀通”APP,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与网上服务大厅、“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和“便利淀”小程序实现“一端办理,全网同步”,构成线上“五位一体”政务服务框架。强化服务大厅信息公开功能,印发区级和街镇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本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区建设标准。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新《条例》。第一时间邀请法律专家对《条例》修订的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同时,要求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把新《条例》的学习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各单位自身对新《条例》的学习。二是创新培训模式。举办了两期“海战行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战训练营”,创新开设模拟法庭环节,通过真实案例演练,使培训人员深度参与和体验到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审理中。三是推进“政务开放日”常态化、全覆盖。政务开放日活动试点扩大至全区69家单位,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及群众代表4800余人,走进行政机关,深入内部流程,体验政府工作,让市民亲身参与到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中去,体现了政府听民声、解民意、办民事的决心和诚心,获得企业群众一致好评。四是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区69家公开主体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进行专项测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各单位印发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为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供有力帮助。

          6.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情况。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424.6万件,收到锦旗表扬信1498件。组织9个部门50名窗口人员参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千人千题”竞赛考试,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全市第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项目2235个,交易额137.92亿元,节约资金2.49亿元,未发生实质性投诉。区政务服务局获“海淀区文明单位”称号,局党总支被评为“海淀区先进党组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202.23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6

        9

        0

        0

        0

        0

        3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0

        0

        0

        0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3

        9

        0

        0

        0

        0

        2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3

        0

        0

        0

        0

        0

        33

        (七)总计

        320

        9

        0

        0

        0

        0

        3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0

        14 

        14

         4

        18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依然存在公开数量少、公开质量不高、信息不好找,检索不方便,覆盖面不广、公开的内容不好懂、不完整、不实用等情况。下一步区政务服务局将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及重点工作任务,了解群众诉求,精准确定开放主题,深入开展开放日活动,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区政务服务局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开展个性化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主动公开范围的专题研究、学习、交流,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2019年初,原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整合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及信息和政务公开职责,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上述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节点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原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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