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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2022年全局进一步强化了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85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我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认真了解申请人遇到的问题及诉求,及时向各相关科室收集材料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所有申请件均已全部按规定期限进行答复,无政务公开涉诉。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在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同时我局24小时值班值守,通过对外公开值班电话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使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到实处。对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对存在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在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充分利用“海淀应急”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我局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加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多次召开局内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内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全局上下达成共识。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在内部监督机制方面,我局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外度监督机制方面,我局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一些信息未能保证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不够,对失效信息,未能及时排查清理。

          结合不足,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提升信息质量。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情,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全部公开。针对以往的信息清理,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新规及时更新、清理,保证信息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海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积极参加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多次召开局内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内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并在2021年进一步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局上下达成共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及时在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2402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运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在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更新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监督力度,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及时在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领域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格式,丰富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2408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拟公开信息发布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

        0

        190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0

        20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7

        23.01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深入分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充,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以完善:(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加强网站互动平台建设,更好地为市民服务。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应急信息服务,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切实做好应急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制度,加强依申请工作管理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于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市民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三)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以解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为抓手,加强工作的业务培训,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址(http://www.bjbahr.com/zfxxgk/)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2611220。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及时在海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领域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格式,丰富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901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拟公开信息发布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格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登陆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址(http://www.bjbahr.com/zfxxgk/)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26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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