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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淀文旅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严格遵守“主要领导了解公开工作,主管领导重视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清楚公开工作”的标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文旅局依据《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群众切实需求,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专栏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本年度,在区政府网站、区信息公开大厅公开各类事项信息300余条,公开行政审批和处罚信用信息8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1件,并依法依规办理完成,未产生因申请公开案件办理而引发的复议、诉讼。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年内,文旅局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召开专题碰头会,根据2022年度政务公开全清单全面梳理各部门主动内容,要求各部门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进行政务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完善执法平台。年内,根据区统一要求,从公示内容和公示模式两方面对执法平台内容进行规范。规范后的执法专栏简洁清晰、逻辑准确、便于查询,更加符合便民服务的宗旨。
          2.深耕新媒体平台。一是结合时代需求,根据群众使用偏好,重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及时发布公共文化惠民活动、各类图文演出展览、场馆开放关闭等信息,便于群众快捷获取文化服务信息;二是丰富线上政府公开活动日内容。结合三山五园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以“诗意三山五园·照焕古今同辉”为主题组织线上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活动侧重讲好三山五园故事,反映文物见证时代风华、文物展现时代风采、文物滋养时代生活、文物助力时代发展的丰富内涵,拉进群众与传统文化的距离。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严格公开审批流程。近年来,文旅局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示与保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同步开展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信息失密、泄密事件。
          2.全程参与业务培训。上半年,开展文旅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培训”活动,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质量;11月,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政务公开培训,尤其侧重新进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能力;年底,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年报填报培训,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文旅局业务主管领导牵头相关工作人员,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发现年度工作中仍存在几点亟待解决的问题:1.既往信息清查不及时。部分失去时效的信息未能及时清理,存在误导群众的隐患。2.部分信息公示不科学。年内,免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内容公示分散,在便民服务方面存在疏漏。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长效机制,专人负责失效信息的排查和清理工作;2.重新梳理公示平台和栏目,整合同类信息,及时准确科学的公示各类政务信息,为百姓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淀区文旅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中央、市有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持续保持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不断加强组织与领导。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依据《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在区政府网站、区信息公开大厅公开各类事项信息288条,公开行政审批和处罚信用信息7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5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完成,未产生因申请公开案件办理而引发的复议、诉讼。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完善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局“三定”职责,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动态调整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全清单,进一步明确公示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2.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按照区统一要求,开展本年度政务公开全清单梳理完善工作,对部分主动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对依申请公开的主体进行明确,对部分不予公开内容进行解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物映耀百年征程”活动,在李大钊烈士陵园同步举办了以“文物保护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政务开放活动,活动邀请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小学的师生共同参与。
          2.持续推动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文旅海淀”微信订阅号、“一机游海淀”微信小程序、“文旅@海淀数字平台”等用户多、操作简单的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海淀区文旅工作动态、公共文化惠民活动、各类图文演出展览、场馆开放关闭等信息,使百姓方便快捷的获取公共文化类信息,极大丰富公共文化生活。
          3.不断完善执法公示平台。在去年的基础上,根据区司法局指示精神,调整“职权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板块,完善公示细节,规范工作流程。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责任制机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全部严格遵循公开审核流程,信息经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再进行公开,确保各类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有速度的同时更有安全性。
          2.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相关教育培训。2021年度,根据区里统一安排,选派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培训班;要求所有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参加海淀区“双公示”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培训会;高度重视执法信息公示,委派专人参加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公示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2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2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公开内容准确及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信息公开工作仍以信息公开员牵引为主,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2.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流程更加合理,信息更加丰富。
          2.对各科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流程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网站、区信息公开大厅公开各类事项信息500余条,包括63项职权清单和58项服务事项清单。另公开行政审批和处罚信用信息564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2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完成,未产生因申请公开案件办理而引发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梳理政务公开全清单。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重新梳理政务公开全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加大公开力度。依托区信息公开大厅公开栏目全面公开各项职能职责,在信用海淀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另外,充分利用文旅@海淀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文旅海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与群众沟通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根据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工作,公开“基本信息”和“执法过程与结果”两个大板块共计14项内容,规范了执法信息公示流程及路径。
          2.文旅@海淀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及时发布全区的公益惠民文化活动、文化设施、文化遗产、文艺演出、图书期刊等信息,平台目前共收录各类活动19848个、文化资讯30728条、原创图片212039张、在线课堂(视频)199个;书香海淀包括:电子图书14万册、电子期刊11万册、有声读物60万册内含热门影视小说、电子报纸、电子儿童期刊、热门期刊等;文化设施1304个、文化活动室718个、文化遗产400个;平台数字资源总量约900T,总点击量达5536.5万次。其中2020年平台累计点击量1322.7万,平台累计用户数量达20.4万。
          3.文旅海淀微信公众号。2020年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告类信息,文化培训报名、文旅活动报名、文旅活动预告等服务百姓信息,艺术普及专题讲堂、线上文旅产品推介,文旅活动资讯等1482篇,累计粉丝数218076,2020年度净增长71067人,累计阅读量达113.7万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2.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按照《海淀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区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委派专人参加区信息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5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7

        0

        6352

        行政确认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0

        -5

        413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

        171.27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人员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梳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2.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区信息公开大厅栏目要求,适时更新各项公开公示内容。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积极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大厅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149/,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在区政府网站、区信息公开大厅公开各类事项信息350余条,包括63项权力清单和58项服务事项清单。另公开行政审批和处罚信用信息66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8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完成,未产生因申请公开案件办理而引发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梳理部门职责。作为涉改单位,全面梳理了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和工作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加大公开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梳理公共文化服务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各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63项权力清单和58项服务事项清单全部上网公开。

          3.严格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与圆明园共同举办“政务公开·面对面”为主题的政务开放日活动,向与会代表全面介绍海淀文物保护、旅游咨询概况和近年工作成果,听取意见建议。

          2.投资近400万元的文化@海淀——海淀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等线上资源,及时发布全区的公益惠民文化活动、文化设施、文化遗产、文艺演出、图书期刊等信息,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引入报名排队机制,大大提升了用户抢票体验。据统计,全年新增粉丝59734;新增注册用户数86180;发布文化活动11022个;新增订单144484个;发布信息资讯11586篇(其中通知公告和政策宣传类文章25篇);新增用户互动留言 26334条,好评率95%以上;年度平台点击量3448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 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按照《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区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委派专人参加区信息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健全政务公开责任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3月,我局改革合并后,重新确定信息公开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确保各类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有速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3

        26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2

        +5

        2860

        行政确认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89

        25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029.250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作为涉改单位,工作内容有较大变化,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梳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2.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积极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大厅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6149/,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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