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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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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委2022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51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非本机关公开范围2件、信息不存在2件;依申请行政复议1件,目前处于尚未完结阶段。本年度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二)坚持协同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在日常工作中,我委继续按照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居民群众对区属国资国企的了解,我委在万柳新贵大厦举行主题为“优化城市治理 做好民生保障——国资国企在行动”的政务开放日活动。
          (三)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提升工作认识。我委在发布前对每条动态认真核对审查,做到严格保密,并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同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认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除网站公开以外,为方便公众了解我委动态,在“海淀国资党建动态”微信公众号上将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发布,2022年全年共发布116篇。
          (四)做好教育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局相关业务培训。并结合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多次组织信息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偶尔存在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和上报信息量不足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由专人负责,充实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内容,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区国资委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区国资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5条、规划计划类6条、业务动态类45条、重点领域类11条。全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予已公开2件,不在本机关掌握范围8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做到及时准确处理,全年未产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建立健全机制,做好协同配合。为方便公众多渠道了解我委实事动态,除网站公开以外,我委建立“海淀国资党建动态”微信公众号,将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在公众号端口,方便百姓查看。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本年度运行正常,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区国资委党委多次组织信息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积极参会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及时准确实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
          (四)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提升工作认识。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同时,区国资委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同时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但还存在上报信息量不足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内容,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0_5180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委依法依规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依托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9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0 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76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
          (二)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调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我委把此项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按要求修订相关制度,今年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开展信息清理、目录编制等工作,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人员进行了系统的清理工作,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完整。认真执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四)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和要求,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好的结合起来,切实保障机关财务情况、国企经营情况及国企领导人员薪酬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3

        20.1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科室、部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有待加强。下一步,要增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了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要点,理清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内部工作程序,增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配合协调,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实时公开和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0_5180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海淀区国资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透明性、时效性,促进了国资监管和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工作。2019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2019年,我委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8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海淀区国资委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2件均为政府信息不存在。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委始终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公开属性、主体、时限等要素在内的信息公开全清单,形成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实效获得了进一步提升。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后,我委按照新条例要求,逐条对照学习,系统梳理局内政府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组织各业务科室专题学习新条例,研析可能产生政府信息的源头、类别、属性等要素。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强化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局内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设立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等7个一级栏目,以及机构职责、领导简介、等41个二级栏目,涵盖区国资委各类政府信息,供社会公众浏览知悉。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参加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相关培训研讨,年内共参加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信访、舆情监测、案卷评查等相关培训共8次,针对复杂案件组织我委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当事人等召开沟通调,为我委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意识,打牢基础,提高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6.区国资委内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委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委内制定了由政府信息产生部门、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以及相应主管领导构成的多重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体系,与部门及个人各类评优工作挂钩,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在2019年开展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中我委仅有2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且已修改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254.45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主要问题:较去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所提升,比重有所变化,但业务动态类信息仍占有较大比重,权力清单办理结果项更新还不够及时,重点领域等类别信息比重较小,公开质量仍需加强。

          改进情况:提升不同类别信息公开数量,丰富信息公开种类。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工作原则,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开展多种信息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工作预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地推进。

          2.依申请信息答复方面

          主要问题: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相应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存在新条例答复经验较少,答复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改进情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程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与法律顾问紧密配合,保证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过程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0_5180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2018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邮编:100195;联系电话:010-88496732;电子邮箱:hdgzwbgs@mail.bjbahr.com)。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透明性、时效性,促进了国资监管和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工作。2018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
          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委主要领导在班子会上专门听取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分管委领导指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办公室认真落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法律风险防范作用,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形成了领导指导、部门尽责、承办同志落实的良好工作态势,为圆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
          进一步修订了《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办理流程。
          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每公开一条信息,均由业务科室请分管业务的主管领导先把关,之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最终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审批。通过这“两道关,三审核、一公开”,强化了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升了全委机关各职能科室依法履职的思想意识。
          依申请公开工作已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做到受理、办理、回复流程责任明确,办结时间清晰。遇有重要申请事项,办公室、业务科室、政策法规部门和相关企业坚持召开联席会制度,研究会商办理事项,做到答复程序严谨,内容真实,依据准确,保证了落实信息公开政策规定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国资委按照区政府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在国资委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国资委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等各类财务经费信息。制定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全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标准、责任分工,按照清单的标准落实公开要求。按季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按年度公开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情况;全面公开了区属企业领导人薪酬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1-9月,充分发挥海淀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信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市区推进“一区一网”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委网站已于2018年9月30日顺利关停。之后我委信息主要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进行公开。2018年度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5件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2018年度所有收到的申请全部按期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针对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应诉市一中院受理的针对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审结并胜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国资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等问题。
          2019年,国资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有关要求及市区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各项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二是结合国资监管和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国有资本运行情况和保值增值情况等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成为加强国资监管和社会监督、防止国资流失的重要手段。三是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研究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2017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邮编:100195;联系电话:010-88496732;电子邮箱:hdgzwbgs@mail.bjbahr.com)。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做好国资监管各项工作。2017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加强机制保障建设,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国资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二是成立了国资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能力。
          (二)加强公开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修订了《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办理程序,每公开一条信息,均由业务科室请分管业务的主管领导先把关,之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最终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审批。通过这“两道关,三审核、一公开”,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落实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制定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标准、责任分工,按照清单的标准落实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动态;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2017年新聘任委派10名兼职外部董事,实现了一级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的全覆盖;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情况;按季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按年度公开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按年度公开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海淀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内容分类和导航更加清晰,发布国资监管动态、区属国有企业信息以及实现政民互动等功能更加完善,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提高了公众对国资委政务网站的满意度和认知度。2017年度在区国资委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9条。其中,重点领域国资监管信息23条,其他国资监管动态信息70条,区属国有企业动态信息6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18件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3件。2017年度所有收到的申请全部按期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6件。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国资委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区属企业,对各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给予了积极办理、答复。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无针对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2017年发生针对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均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度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大量信息,但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对公众参与、会议开放、决策开放等新任务仍需深入研究和推进。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2018年,国资委将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及公众期盼,努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对于主动公开,继续强化公开理念,转变公开意识,以制度落实来规范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规定》的要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调动业务科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教育全覆盖,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二是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牵头统筹,加强督查督办,协调、指导业务科室和相关企业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做好国资监管各项工作。2016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由主管领导牵头,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工作,两次在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上汇报研究。国资委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办公室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016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大力整改。整改后的门户网站内容分类和导航更加清晰,发布国资新闻、监管动态、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实现政民互动等功能更加完善,提高了公众对我委政务网站的满意度和认知度。同时,我委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大了监管动态和企业新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我委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的了解。同时,向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学习,不断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的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受理3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答复意见均为不同意公开。其中: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2016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2016年度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同时,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

          2017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海淀区国资委

          2017年3月

        2015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做好国资监管各项工作。2015年,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由主管领导牵头,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工作。国资委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配备了10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我委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

          2015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优化升级后的门户网站内容分类和导航更加清晰,发布国资新闻、监管动态、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实现政民互动等功能更加完善,提高了公众对我委政务网站的满意度和认知度。同时,我委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大了监管动态和企业新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我委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的了解。同时,向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学习,不断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700次。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的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件,受理8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4件,均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1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2015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2015年本机关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8件。

          2015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申请1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同时,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

          2016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海淀区国资委

                                                                                                           2016年2月14日

        2014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海淀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1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针对旧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维护完善新的门户网站。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6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00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1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14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国资委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文件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科室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不断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有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目录编制等工作。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人员进行系统的清理工作。

          3.认真执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14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的职责,在相关会议上上多次研究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14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向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学习,不断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其中机构职责0条、机构信息0条、领导介绍0条;机构设置类共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0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统计信息类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7%;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50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83.33%。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的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件,均按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处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申请人公开1条政府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4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12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4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2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0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5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2015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海淀区国资委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针对旧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新的门户网站。201311日至201312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17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85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104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13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日常上报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工作中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有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

        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学习研究,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由于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没有行政职责类、规划计划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并配备专人关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信息人员。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公司进行系统的清理工作。

        2013年,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不完整的信息,按照信息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3.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贴上了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13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的职责,在相关会议上上再次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13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进行学习沟通,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8%,其中机构职责0条、机构信息0条、领导介绍1条;机构设置类共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7, 占总体的比例为4.07%;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4%;统计信息类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1%;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151, 占总体的比例为87.79%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04件,均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3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咨询情况

             2013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0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85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怎样的效果。2014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12月31

         

        2012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针对旧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新的门户网站。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20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65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12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日常上报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工作中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有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

          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学习研究,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由于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没有行政职责类、规划计划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并配备专人关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信息人员。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公司进行系统的清理工作。

          2012年,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不完整的信息,按照信息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3.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贴上了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12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的职责,在相关会议上上再次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12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进行学习沟通,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7%,其中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0条、领导介绍5条;机构设置类共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2%,其中内设机构8条、其他(工作流程)9条;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0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0%;统计信息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8%;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169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83.66%。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2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2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5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怎样的效果。2013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1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201111日至201112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248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02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11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日常上报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工作中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有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

        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学习研究,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由于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没有行政职责类、规划计划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并配备专人关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信息人员。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公司进行系统的清理工作。

        2011年,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不完整的信息,按照信息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3.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贴上了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11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的职责,在相关会议上上再次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11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进行学习沟通,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其中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5条;机构设置类共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9%,其中内设机构9条、其他(工作流程)18条;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12, 占总体的比例为4.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0%;统计信息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195, 占总体的比例为78.6%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1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咨询情况

             2011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02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怎样的效果。2012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0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从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201011日至201012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21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74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10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了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日常上报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105月,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工作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海淀区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海淀区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学习研究,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公司进行系统清理。

          2010年,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查找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不完整的信息,按照信息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程序发布。

          3.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海淀区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张贴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公开的基本信息

          2010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职责,在相关会议上再次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10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进行学习沟通,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其中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5条;机构设置类共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51%,其中内设机构9条、其他(工作流程)18条;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12, 占总体的比例为4.6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9%;统计信息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5%;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204, 占总体的比例为79.38%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0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10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74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公开此条信息会产生什么效果。2011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9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资委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200911日至200912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257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25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国资委2009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日常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日常上报的工作机制。国资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认识高度上来,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095月,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工作中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加强督导,认真做好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工作

          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督导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有1条信息。对于各项文件,各项工作,要及时上报,基本不超过24小时就公开相关信息。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认真执行《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等文件规定,并修改完善《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及《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

          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学习研究,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由于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没有行政职责类、规划计划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并配备专人关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信息人员。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信息,尤其是业务动态及时由运维公司进行系统的清理工作。

          2009年,国资委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对于不完整的信息,按照信息办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发布的信息一直严格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3.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贴上了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09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资委的职责,在相关会议上上再次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修改并确定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2009年,国资委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市国资委及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进行学习沟通,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国资委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国资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其中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5条;机构设置类共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51%,其中内设机构9条、其他(工作流程)18条;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12, 占总体的比例为4.6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9%;统计信息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5%;业务动态、党群工作类工作信息204, 占总体的比例为79.38%

          由于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国资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09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2009年,国资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国资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25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怎样的效果。2010年,国资委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2008年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国资委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88496732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查阅宣传栏。截止20081231日,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97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8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委2008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国资委于200711月,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并将联系电话等报政府办。主管领导:冯仁华主任;主管部门为:国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郭韵娥。20083月,由于人事调整,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调整确定。411日,在主任办公室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重新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主管领导:董殿毅;工作人员:汪英、孙京川。

        2、组织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084月,国资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区国资委“三定”方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我们针对前期工作中一些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上导入了主动公开的信息。

        3、办公室研究落实。按照区政府办2007年年底开展的“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的内容及要求,国资委领导非常重视,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了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的有关材料,研讨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办公室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

        (二)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1、按照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国资委制定了《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国资委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及流程》,并修改完善了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并经58日第7次主任办公会上原则通过。办公室已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各科室,每人一册。

        2、积极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目录编制等工作。

        按照主任办公会确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办公室按照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目录。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办公室多次进行了学习研讨,按照目录编制规范进行了目录填报工作。编制了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目录,并将电子目录及时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由于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没有行政职责类、规划计划类信息目录。业务动态类信息目录,由于国资委网站所托管的服务器存在技术原因,无法正常显示网页,以往信息查询及清理存在困难,计划在故障消除后,对业务动态类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保留的信息逐一进行目录编制,并在今后随时录入,随时编制。

        2008年下半年,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在前期编制的信息目录的基础上,对51日以前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业务工作动态进行清理,统一进行保密审查,逐条编制目录,并将目录和信息内容在51日前导入北京市信息公开专网。51日以后的信息,按照《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逐条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程序进行发布。

        3、开展全体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00859日上午,组织全委人员开展国资委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国务院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制度。通过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4、针对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保密审查制度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国资委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在国资委办公区设置了信息公开资料架,贴上了醒目的信息公开标识,方便索取。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箱等设置了国资委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渠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应该公开的基本信息

        2008年,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海淀区国资委的职责,2008122日第二次主任办公会上研究了国资委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了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由于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因此,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国资委机构职能;国资委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国资委内设机构情况;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制定的监管制度;国资委业务工作流程;国资委业务工作动态等。公开场所为:国资委办公区及区政府网站。

        (四)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努力完善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国资委作为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我们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北京市国资委进行了沟通,还向区里的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改进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们还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政府办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制度,继续做好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其中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5条;机构设置类共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7%,其中内设机构9条、其他(工作流程)15条;法规文件类其他文件6, 占总体的比例为6.2%;业务动态类工作信息59, 占总体的比例为60.8%

        由于海淀区国资委是海淀区政府的特设机构,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知晓国资委基本情况和业务工作动态的基本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在区政府网站和国资委网站上及时公开国资委的职责介绍、领导介绍、内设机构情况、工作联系电话、业务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按照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辑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浏览。在海淀区国资委办公区楼道内,专门设置了资料架,置放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国资委各科室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信息资料。在国资委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场所,公布信息公开电话,随时接待来人来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结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本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8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区国资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在主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密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为此,我们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多角度考虑如果此条信息公开会产生怎样的效果。今后,我们将根据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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