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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大厅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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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城市管理委在市区两级信息公开机构的统一指导下,以压力传导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设置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对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各科室的内勤人员为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责任人,认真梳理本科室产生和获取的信息,建立信息收集目录,形成科室内部信息整理工作模式,做到信息随时产生,随时整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保证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年内,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内容进行公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内容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方面,我单位收到的依申请公开14件,2022年13件、2021年结转1件均已答复。共组织委内工作培训3次,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5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1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1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疑难依申请案件办理及妥善答复申请人方面还存在工作业务不精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专业人士交流学习,计划举办培训交流会4次,切实提高该方面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在市区两级信息公开机构的统一指导下,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统筹管理,以压力传导推动工作落实,明确细化各科室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加强教育培训,组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各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年内,共组织委内工作培训5次,并3次指派专人参加全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以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抓手,严格围绕公开主体和范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标准,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134项,重点围绕信息公开清单内容、重点行业管理工作信息以及民生实事等方面就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信息公开。年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项,均及时受理,密切沟通,切实按照公开条例要求,依法进行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15.7112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日常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还有一些工作人员仍然存在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理解不够深入、不够透彻的情况,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的规范性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对接沟通频率,强化上级机关对工作的有针对性指导作用,及时传达最新精神和要求,在稳步做好系统化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加强点对点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紧密围绕市区各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严格围绕公开主体和范围的新内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重点工作领域、清单和公众关注工作问题。2020年全年,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0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48.5 %;业务动态类信息71 条,占总数的比例为34.1%。重点领域工作信息2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2%。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依规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2020年内,我委共收到8项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停车备案、供暖备案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涉及停车备案申请5件,共占总申请件数的62.5%,其它申请包括拆迁补偿、违法建设等菜3件占总申请件数的37.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12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

        0

        97

        行政确认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处理程序仍需提高。近年来,我委通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已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也正在逐步加深,认识也逐步在提高,但就个别依申请公开的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还缺乏更加规范化处理,处理效率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下一步,我委将进行更加系统地更加深入地学习培训,建立日常沟通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查找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查找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委落实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在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专门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
          2.年内,我委共组织委内工作培训4次,并3次指派专人参加全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3.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大厅网址为: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499_51794/,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新旧条例的工作衔接以及贯彻落实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的主体和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402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6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5.4 %;业务动态类信息227 条,占总数的比例为56.4%。重点领域工作信息10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6.8%。

          

          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我委共收到23件共30条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停车备案、供暖备案、渣土消纳许可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涉及停车备案申请4件、渣土消纳许可材料申请6件、停车备案材料申请8件,共占总申请件数的78.2%,其它申请包括拆迁补偿、违法建设等占总申请件数的21.8%。其中已主动公开的和予以公开答政府信息条数14条,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条,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8条,不予公开信息条数为2条。

         

          

          

          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委落实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在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专门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

          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年内,我委共组织委内工作培训5次,并3次指派专人参加全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9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项

        0

        99

         

        行政强制1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2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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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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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加以改进。在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的学习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原有工作层面,在紧跟形势紧跟要求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广大的群众需要仍有一定的差距。今后需要进行系统地深入地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学习,以经常性、多层次的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带动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内,我委与海淀区环卫中心联合在学院路街道举办了“垃圾分类新时尚”政务公开日活动,分别邀请了人大365游戏_bet·365_365bet电脑网站代表和部分地区群众代表参加了活动。开放日活动过程中,组织全体参与人员分别在学院路街道嘉园社区、韩家川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海淀区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开展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的专题讲解和参观活动,并组织大家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我区垃圾分类进行意见征集,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垃圾分类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联系电话:88487200,邮箱:wanjin03@mail.bjbahr.com,传真:88487211。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在海淀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成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从2008年5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目前共有21名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设置了1个公共查阅点。
          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一直以来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科技信息科、法制宣传科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运行组成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纸质公开信息的印刷,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窗口,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的设置地;法制宣传科负责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收集整理,建立舆情动态应急回应等;科技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各科室的内勤人员为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责任人,认真梳理了本科室产生和获取的信息,建立信息收集目录,形成科室内部信息整理工作模式,随时整理,信息公开谁产生谁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保证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委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全年召开5次信息公开专题会,及时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同时,我委还充分利用全委会和科长会,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年内共组织1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不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及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按照《2018年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交通、抢险救灾、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重点领域信息230条。一是在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域里,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上,在做好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及时对社会进行了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关切。二是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信息等情况。三是组织了2018年“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开放日”活动。搭建了海淀区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群众参与平台,动员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关注、了解、参与、支持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工作。
          三、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通过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562条,在“海淀城事”公开18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6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0.5 %;业务动态类信息101 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7.4%。重点领域信息23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39.6%。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8年我委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2018年全年申请总数为84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环卫设施建设项目上为54件,占总数的64.2%,其他申请包括拆迁补偿、停车备案、供暖备案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3条,不予公开信息数为1条(涉及商业秘密经征求第三方意见不同意公开),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7条申请信息不存在。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自2017年4月1日起北京市统一停止依申请公开收费,2018年我委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我委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培训深入性需进一步强化,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把握主动公开的内容仍有一定难度,依申请公开的效率还不够高,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深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我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好主要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做好工作标准化的落实;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标准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四是以经常性、多层次的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带动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提升。
          2019年3月

        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委)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在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大厅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9_51794/auto4499_52947/auto4499_52989/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联系电话:88487200,邮箱:wanjin03@mail.bjbahr.com,传真:88487211。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成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从2008年5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目前共有17名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设置了1个公共查阅点。

          今年是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第十年,我委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科技信息法制宣传科、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组成部门,其中办公室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应急事件的处理、纸质公开信息的印刷,同时还负责业务动态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收集整理,建立舆情动态应急处理预案等;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负责区城市管理委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同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窗口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的设置地;科技信息法制宣传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各科室的内勤人员为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责任人,认真梳理了本科室产生和获取的信息,建立信息收集目录,形成科室内部信息整理工作模式,做到信息随时产生,随时整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保证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全年召开3次信息公开专题会,及时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同时,我委还充分利用全委会和科长会,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年内共组织2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不断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2017年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交通、抢险救灾、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重点领域信息143条。在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域里,在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上,在做好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及时对社会进行了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关切。

          三、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79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更新信息29条,占总数的比例为3.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 %;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5 %;业务动态类信息619 条,占总数的比例为74%。重点领域信息143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7.1%。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7年我委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2017年申请总数为47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停车备案、供暖备案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其中不予公开信息数为9条,1条涉及商业秘密第三方不同意公开,6条为非政府信息,2条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7年我委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我委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7件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标准仍需进一步加强把握;疑难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及妥善答复申请人方面需进一步规范;培训深入性需进一步强化。

          2017年,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我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工作;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标准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

                                                                                                     2018年3月

        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市政市容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1231日止。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9_51794/auto4499_52947/auto4499_52989/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联系电话:88487200,传真:88487211,邮箱:wangzheng01@mail.bjbahr.com

          一、概述

          2016年,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发展环境。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委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从085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今年是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九年,我委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主任负责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科技信息法制宣传科、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组成部门,其中办公室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市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应急事件的处理、纸质公开信息的印刷,同时还负责业务动态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收集整理,建立舆情动态应急处理预案等;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负责区市政市容委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同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窗口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的设置地;科技信息法制宣传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各科室的内勤人员为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责任人。

          各业务科室逐渐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梳理了本科室产生和获取的信息,建立信息收集目录,形成科室内部信息整理工作模式,做到信息随时产生,随时整理,保证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信息公开工作因人为因素延迟。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在建立机制、健全队伍、明确职责、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召开了党组会,听取负责同志的专门汇报,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深入开展进行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我委还充分利用全委会和科长会,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使得管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按《条例》规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办法》等信息公开制度。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为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积极落实海淀区政府《海淀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 主动公开

          2015年,通过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1%;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56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9.3%。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2处,具体包括依申请公开接待处、区机关第二办公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6年我委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2016年申请总数为3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停车备案、供暖备案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5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6年我委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我委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按照《2016年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交通、抢险救灾、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重点领域信息245条。经过九年多的努力,我委信息公开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仍有待提高;疑难依申请案件办理及妥善答复申请人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2017年,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的各项规定,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我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调整和优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三是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复议、诉讼败诉风险;四是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教育培训。

         

         

        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详见附件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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