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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海淀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动态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性住房建设、征地补偿、依法行政“双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等多种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各类1141余条,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627条、部门工作动态229条、重点领域和其他工作信息285条,接听对外咨询电话4000余个。积极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深挖重点信息,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持续跟进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等市区两级重点项目,依托“海淀建委”微信公众号累计推出“非凡十年看海淀”、“新征程奋斗者说”等正面宣传报道263篇,浏览量8.68万,多维度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多次被学习强国、市区政府官网、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海淀报、海淀电视台等媒体采纳。依申请信息公开直接服务群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年初以来坚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办理时序和工作流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加强答复的风险控制,力求每一项信息公开的答复能够严谨,降低依申请公开升级为复议、诉讼风险,收到28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6起行政复议案件、13起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会6期,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持续做好政府信息资源化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结合政务开放日活动,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形式,总结经验,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回应公众关切,持续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5 |
15 |
0 |
0 |
0 |
4 |
28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1 |
0 |
0 |
0 |
2 |
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6 |
2 |
0 |
0 |
0 |
1 |
6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6 |
13 |
0 |
0 |
0 |
1 |
17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4 |
16 |
0 |
0 |
0 |
4 |
28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0 |
0 |
3 |
6 |
11 |
0 |
0 |
1 |
12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提升准确性和及时性,存在部分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下一步将严格内部审查核验,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甄别、筛选和把关,做到内容精细、准确和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与群众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入。下一步,我委将邀请更参广范围的公众积极参与政民互动,不断改进提高政务开放日和宣传报道的质量水平,拓宽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及时听取民意,不断全委改进工作。
三是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住建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诉求高,时间要求紧,多个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信息研判及沟通协作处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住建委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6 |
17 |
1 |
0 |
0 |
10 |
29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3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2 |
0 |
0 |
0 |
8 |
3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6 |
0 |
0 |
0 |
0 |
2 |
4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1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2 |
15 |
1 |
0 |
0 |
0 |
18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254 |
18 |
1 |
0 |
0 |
10 |
28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0 |
1 |
4 |
8 |
2 |
0 |
4 |
6 |
12 |
0 |
0 |
8 |
4 |
12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3 |
4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70 |
+51 |
2053 |
行政确认 |
8 |
-7 |
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5 |
+100 |
52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1618.6284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3 |
45 |
0 |
0 |
0 |
2 |
3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8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5 |
0 |
0 |
0 |
2 |
4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7 |
2 |
0 |
0 |
0 |
0 |
29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2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9 |
39 |
0 |
0 |
0 |
0 |
22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259 |
50 |
0 |
0 |
0 |
2 |
3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3 |
0 |
0 |
0 |
0 |
1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9 |
10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区住建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制度和规范流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关注事项、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着力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区住建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5条。区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重点领域六个方面,及时发布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征收补偿、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41号)要求,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信息公开标准,区住建委主要依托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和建筑行业专业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告。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已实现线下送交材料、线上审批公示,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实现结果信息在相关网站自动推送。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息、施工许可结果信息、合同备案信息、竣工备案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信息主要通过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中心”栏目或北京市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实时公示、公告。同时,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也通过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企业、群众等查询主体可通过登录以上网站实现实时查询,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项目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区住建委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滚动播放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方便查询信息。创建区住建委微信公众号,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和受众,每日对我委工作动态进行及时报道,定期更新重要政策法规情况解读内容,回应公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区住建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0件,其中经和申请人沟通自愿撤回8件,剩余32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8件。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水平,为全面传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的法规要求,组织全委进行了专题培训,此次培训为使全委各业务科室尽快适应新条例变化,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区住建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效益。一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指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法规科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政府信息资源化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进展。各科室(部门)安排兼职信息员负责归集、梳理各业务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全力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业务工作,修订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通过持续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建立定期会议协商机制,交流和协调机制,为高效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高。二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厘清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区住建委依照《海淀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逐项逐环节梳理和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更新频次等要素,汇总编制《海淀区住建委政务公开全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适时调整,有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年初以来,区住建委以学习宣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召开5次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举办信息公开培训3次,参训102人次。通过业务培训,有效的提升了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素质水平,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逐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主题政务开放日活动,拓展公开形式,总结经验,持续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40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项 |
行政 检查 |
70 |
0 |
3001 |
|
行政 确认 |
8 |
0 |
102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5 |
0 |
47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1679.03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9 |
120 |
0 |
3 |
0 |
0 |
3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9 |
11 |
0 |
2 |
0 |
0 |
9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7 |
97 |
0 |
1 |
0 |
0 |
18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4 |
0 |
0 |
0 |
0 |
14 |
||
(七)总计 |
214 |
112 |
0 |
3 |
0 |
0 |
3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8 |
0 |
0 |
0 |
0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6 |
1 |
0 |
0 |
7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甄别、筛选和把关,做到内容精细、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统筹协调水平需要增强;三是与群众互动不够深入。需要着力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坚持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建立和改进本部门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存在与政府信息申请人的沟通不够顺畅问题,需要明确诉求,加强解释,避免法律风险。依申请信息公开是群众对区住建委日常执法及行政行为的监督以及为其提供诉讼复议的重要证据。在做好每一件依申请信息工作同时,要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以及在日常执法和信访接待的处理上主动呼应群众诉求,要严格办理时序和工作流程,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力求将每件依申请公开升级为诉讼复议的风险降至最小。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教育培训方面。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强,需要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素质水平,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住建委主要依托海淀区门户网站“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板块: 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498_51793,发布各类信息,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于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498_51793,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523366,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概述
2018年,区住建委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制度和规范流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关注事项、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区住建委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强化群众对政府监督,畅通民意征集渠道,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执法工作和政务服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区住建委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北京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及其他政府行业网站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年初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区住建委主要依托海淀区门户网站上“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板块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498_51793,区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重点领域六个方面,及时发布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征收补偿、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类政府信息。根据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41号)要求,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信息公开标准,区住建委主要依托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和建筑行业专业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告。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已实现线下送交材料、线上审批公示,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实现结果信息在相关网站自动推送。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息、施工许可结果信息、合同备案信息、竣工备案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信息主要通过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中心”栏目或北京市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实时公示、公告。同时,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也通过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企业、群众等查询主体可通过登录以上网站实现实时查询,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项目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区住建委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滚动播放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方便查询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组织、制度建设,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进展。各科室(部门)安排兼职信息员负责归集、梳理各业务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全力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业务工作,修订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通过持续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建立定期会议协商机制,交流和协调机制,为高效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高。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区住建委召开4次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举办信息公开培训2次,参训58人次。通过业务培训,有效的提升了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素质水平,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逐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主题政务开放日活动,拓展公开形式,总结经验,持续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有效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作用,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加大科室、部门数据整合力度,指导督促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数据,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全覆盖,在委公共办事大厅和委办公楼内,设立电子触摸屏,滚动播放重要政务服务相关信息,来我委办事的公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创建区住建委微信公众号,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和受众,每日对我委工作动态进行及时报道,定期更新重要政策法规情况解读内容,回应公众关切。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第一时间吃透改革政策,制定了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指南,制作“一图读懂联合验收”宣传材料,通过网站和服务窗口向社会公示,确保建设单位高效便捷了解改革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优惠政策。
四是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厘清科室政务公开职责。 区住建委参照《海淀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逐项逐环节梳理和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更新频次等要素,汇总编制区住建委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适时调整,有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住建委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0件。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300件中,已答复296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的87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1件;“不同意公开”的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4件;“信息不存在”的11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件。
(三)工作措施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区住建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效益。
一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公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指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法规科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5件,行政诉讼案14件,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4人,兼职人员共25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1131.2元。
六、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统筹协调水平需要增强;二是与政府信息申请人的沟通不够顺畅,需要明确诉求,加强解释,避免风险;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甄别、筛选和把关,做到内容精细、准确和及时。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解读力度。围绕2019年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坚持重大部署、重要措施、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动传递信号,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好社会合理预期。
二是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双公示”,加大对“双公示”信息公开的考核力度。
三是着力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坚持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建立和改进本部门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规范民需汇集、民计采纳、民意监督程序,完善机制流程,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等。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bahr.com/zf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523366,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及时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及我委门户网站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我委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公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答复情况
本委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
受理的234件中已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58件;“部分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的146件;“非本机关掌握”的2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已主动公开”的1件;申请后撤销的4件;不予公开的1件。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公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4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44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张世芳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赵红霞、杨化邦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世芳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6年度我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0次,举办信息公开培训2次,参训达100人次。
四、咨询情况
2016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5%;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占总数的9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4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
针对这些案件,我委及时和区法院、区法制办及市建委沟通,总结案件的共性和特性,多次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商讨处理方法,通过建立各科室间的“群商群策”机制,从信息公开、投诉接待、信访处理等源头上把住关口,妥善处理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关于谁作出谁公开的理解,对于三需要原则的理解目前都存在一些疑惑。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海淀区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bahr.com/zfxxgk/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523366,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及时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及我委门户网站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我委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4%;法规文件类信息1件,占总体的比例为0.32%;规划计划类信息3件,占总体的比例为0.94%;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29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45 %;其他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公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5件。
“受理的315项中,施工许可类110件,竣工备案类64件,拆除备案类36件,企业资质类3件,拆除工程备案类、招投标、咨询举报类等共计99件,自愿撤销3件。”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315项中,自愿撤销3件,其余已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97件;“信息不存在”的109件;“非本机关掌握”的76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7件;已主动公开的2件;非政府信息类1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公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4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8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骆远骋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赵红霞、杨化邦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骆远骋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5年度我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0次,举办信息公开培训2次,参训达100人次。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5%;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占总数的9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6件(按一审计算)。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关于谁作出谁公开的理解,对于三需要原则的理解目前都存在一些疑惑。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5年,我委共收到市、区人大建议和365游戏_bet·365_365bet电脑网站提案40件,主要涉及市政道路建设15件、老旧小区改造11件、棚户区改造5件、“三山五园”建设4件、征收拆迁5件。和去年相比,由于“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建设等职责调整至我委,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建议提案在内容分类和数量上都有所增加,涉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焦点问题集中,工作难度加大。截至目前,40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8_51793/auto4498_52869/auto4498_529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553025,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及时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及我委门户网站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我委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67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5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件。
“受理的150项中,施工许可类45件,竣工备案类16件、拆除备案类10件、举报类5件、招标类3件、公司资质类2件、保障房类1件、其他类68件。”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150项中,受理的150件中已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的30件(其中公司资质类2件,施工许可类22件,竣工备案类5件,保障房类1件);“信息不存在”的52件(其中施工许可类23 件,竣工验收备案类11件、举报类5件、拆除备案类10件、招标类3件);“非本机关掌握”的5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4件;已主动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类2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83.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骆远骋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赵红霞、朱海斌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骆远骋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5%;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占总数的9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8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4件(按一审计算)。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关于谁作出谁公开的理解,对于三需要原则的理解目前都存在一些疑惑。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8_51793/auto4498_52869/auto4498_529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553025,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公开情况
2013年,我委及时在“北京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我委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39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5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
受理的79项中,备案、许可类59件,处罚类0件、政策咨询类7件,其他类13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7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3件,占总数的29.87%。
“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总数的12.99%。
“非本机关掌握”的35件,占总数的45.45%。
“主动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3.90%。
“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29%。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的5件,占总数的6.5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4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骆远骋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康建一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骆远骋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咨询情况
2013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5%;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占总数的9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关于谁作出谁公开的理解,对于三需要原则的理解目前都存在一些疑惑。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2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长椿桥路17号);联系电话: 82510559,82510860,82510964;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bahr.com。
一、概述
(一)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及时在“北京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本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行政职责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业务动态类信息14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
其中,当面申请9件,占总数的31%。受理的29项中,备案、许可类11件,处罚类8件、政策咨询类4件,其他类6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8件,占总数的62%。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8件,占总数的27%。
“主动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138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未发生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诉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骆远骋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康建一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5%;电话咨询3800余人次,占总数的9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关于谁作出谁公开的理解,对于三需要原则的理解目前都存在一些疑惑。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8_51793/auto4498_52869/auto4498_529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62204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海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各项投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可以建立起政府和群众之间规范、系统、稳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廉政建设。为此,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6%;占总体的比例为84.2%;业务动态类信息5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8%,法律文件77件,占总体的比例为13.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
其中,当面申请10件,占总数的76%。受理的13项中,竣工验收备案4项、工程开工1项、政策性住房建设1项,其他7项。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6%是法规文件类信息,54%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46%,主要涉及法规文件、业务动态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7件,占总数的54%。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未发生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诉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龚宗元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朱元久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占总数的33%;电话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66%。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0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bahr.com/)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长椿桥路17号);联系电话: 82510559,82510860,82510964;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bahr.com。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海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各项投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可以建立起政府和群众之间规范、系统、稳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廉政建设。为此,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7名兼职工作人员(每个科室一名信息公开专管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触摸屏查询、网站查询。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3%;规划计划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行政职责类信息1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9%;业务动态类信息3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形式为当面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屋产权和设计规划方面。
(二)答复情况
因申请内容集中在房屋产权和设计规划方面,非我委公开范围,均答复“非本机关掌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未发生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诉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龚宗元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朱元久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8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余人次,占总数的42.8%;电话咨询160余人次,占总数的57.2%。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网站http://zyk.bjbahr.com/jbdt/auto4498_51793/auto4498_52869/auto4498_529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62204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A座701室。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海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各项投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可以建立起政府和群众之间规范、系统、稳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廉政建设。为此,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专门配备了11名兼职工作人员(每个科室一名信息公开专管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触摸屏查询、网站查询。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8年12月,我委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房管业务从我委分离,单独成立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在分家完成之后,我委及时在“北京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新了机构、科室、领导、执法等各种信息。本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行政职责类信息1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2%;业务动态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
其中,当面申请25件,占总数的100%。受理的25项中,竣工验收备案18项、工程开工6项、政策性住房建设1项。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8%是法规文件类信息,92%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9件,占总数的76%,主要涉及法规文件、业务动态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2%。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12%。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区住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并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2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未发生与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诉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做到机构有保障。区住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张强主任担任组长,主管副主任赵红霞担任副组长,由各科科长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科信息公开专管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力的机构保障的前提下,区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我委陆续制定完善了《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服务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规定》、《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办法》、《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答复预案》、《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补救措施》,相关制度的出台,为我委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40%;电话咨询300余人次,占总数的60.0%。
我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447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北京海淀”门户网站(http://www.bjbahr.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262204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421室。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海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各项投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可以建立起政府和群众之间规范、系统、稳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廉政建设。为此,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7名兼职工作人员(每个科室一名信息公开专管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触摸屏查询、网站查询。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行政职责类信息1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2%;业务动态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创新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办公场所,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来我委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触摸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分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及时完成清理编制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收集本部门信息,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重点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梳理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装配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
其中,当面申请27件,占总数的90%;以信函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10%。受理的30项中,物业相关18项、工程质量6项、拆迁4项、工程开工2项等多个方面。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9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40%,主要涉及法规文件、业务动态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3.3%,主要涉及业务动态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总数的30%。
“非本机关掌握”的2件,占总数的6.7%。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6件,占总数的2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我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方便群众、提前化解、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分拣转办、实时监督”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整合最大化,服务便捷化,工作效能化”,积极探索受理群众反映和市级转发问题的解决途径,着力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质量。
“方便群众、提前化解”,我委的信息公开涉及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拆迁、物业等高敏感度信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我委的第一原则是“方便群众、提前化解”,当有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引导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可以当场答复的立即当场答复;因为矛盾纠纷引起申请信息公开的,进行现场调解解决实际问题,一来为群众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二来可以减少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口受理、一口回复”,就是全委的依申请公开由一个部门负责给“受理回执”和“答复通知”盖章,做到全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建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分拣转办、实时监督”,是说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提醒,由政策法规科对疑难问题进行把关,做到谨慎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做到信息专管员全程负责,科长把关,分管主任审查。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主要事由是健翔园小区的业委会换届问题和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更换问题,受理4件,办结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0%。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一、关于主动公开的发布系统。目前,有市、区政府、我委政府网站、各业务的专项发布(如拆迁信息、开工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如何兼顾,重点更新哪一个发布系统,成为了当前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我委的工作思路是向领导机关请示,确定一个主系统,并将相关需要的信息全部集中到这里,然后其他平台链接到主系统,实现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标。
第二、关于政府信息内涵的确认。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政府信息,哪些是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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